我送修前筆電能正常開機,唯一問題是螢幕顯示異常。
送修時我有當場開機給老闆看,確認只有螢幕問題。
維修完螢幕後老闆告知說無法開機,要送去板廠檢查問題,檢查出是供電系統有問題,也
已測試完可以正常開機,但要加收費用 $2,000的維修費用。
我答應了詢問可取機時間,後續老闆又來電告知因靜電問題「南橋晶片壞了,無法修復」
。
筆電變成報廢,已無法使用。
老闆提出的條件:
老闆提供兩種選擇,但都堅持不還我舊筆電:
方案A:現金賠償 殘值$13,000,但筆電不還我,但舊機本來就是屬於我的,裡面的硬碟
還有個人隱私資料。
方案B:在他店裡買新筆電,折抵 13,000,但筆電仍不還我,還只能強制在他店裡消費。
請問店家這樣合法嗎,我應該提告民事求償之類的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07-26 11:10:00有一種技術可以存取沒錯,各種設備在運作時多少會散發電磁波,特過分析運作時的電磁波可以反向推出資料原貌; 但是這種技術大概只有小說裡面看過,或者火星人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