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暱稱那就代表並非你本人真實的姓名
要成立妨害名譽應該很難
就算你找到對方,他也可以辯稱恰巧跟你使用相同的暱稱
所以你完全沒有任何立場說別人冒你的名
省省吧別白費功夫了
※ 引述《garryhayama (漢姆柏格)》之銘言:
: 被人用新創的google帳號
: 冒用我的line暱稱
: 在店家留下一星、且不實的評論
: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 店家是之前上班的地方
: 六月初跟裡面的人發生的摩擦
: 所以六月底就離開了
: 本來以為就此沒事了
: 結果朋友發現前兩天有人用新創的google帳號
: 冒用我的line暱稱
: 留下一星,而且對店家不好的評論
: 想請問這可以去警察局報案嗎?
: 如果要提告,冒名我的人有犯了甚麼罪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