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下
用不存在的假個資檢舉一些案件像是違建、交通違規…之類的,這樣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嗎?
感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25 09:09:00一眼看出就是假的個資 vs 看起來像真的,其實是假的你要先說明是哪種 假個資就像你印一張連瞎子都看得出是假的鈔票,三歲小兒都分辨得出是假的鈔票時,你行使它,效果?
我覺得這問題很單純是你想太多…隨便輸入一組姓名跟身份證號碼,根本看不出來是不是造假的,重點是接案的承辦人員也沒那種美國時間去確認個資。事實就是這樣。問題的重點是檢舉人未提供自己的個資,你提的並不是我要問的重點怎麼覺得每次問題簡單的問題都會有人偏移重點把問題複雜化…是想藉此顯示自己懂很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25 10:45:00身分證號就踩紅線了,不是樓上講說"隨便"可以解釋不管怎樣,行為人自己就要承擔自己行為的責任.建議樓主 謹慎為之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答案?沒有的話就不必講那麼多廢話了,你有興趣講我沒興趣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25 10:57:00笑笑,不會花錢去諮詢律師歐....想做壞事還要鄉民背書?
作者: valkyrie02 2025-06-25 16:01:00
穩中偽造文書至於背書問題我只想說,別人講的話都是參考,真的幹了是不會有鳥這種「00人說可以的」這種抗辯啦….都幾歲的人了…
了解謝謝22樓真的ㄟ還有問個問題就說你想幹壞事…應該只有齷齪心術不正的人才會有這樣不正常的想法
作者: asmp 2025-06-25 19:59:00
用假名字假住址檢舉-新竹地院99年度竹簡字第187號判決
作者:
KOSMOST (MIT大é¾ç ²)
2025-06-26 15:42:0030樓瞬間突破盲點XD
作者:
vovoson (vovo)
2025-06-27 17:31:00法律版的正確用法就是找律師幫你檢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