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女朋友的水被男同事偷喝該告什麼?

作者: KenFederer (Nash+Fed)   2025-06-11 01:50:41
大家好 第一次在法律版發文
事情如下:
本來是女朋友的超市最近一個禮拜退貨區的煙都有少,於是她的店長請她調監視器看看,結
果一看發現剛入職一個禮拜的工讀弟弟竟然趁她在外面站收銀時會偷喝她的水還會開她的櫃
子看(當然煙也是他拿的),後來上報公司,公司已經請他寫自白書並且讓他離職永不錄用
了,公司主管跟我女友說後續要告對方會請她的店長陪同協助,只是我女朋友在想要告什麼
?性騷擾?還是侵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1 08:12:00
喝的是單純水,還是"女朋友喝過的水"? 依行為型態去提告~
作者: adoko (bigren)   2025-06-11 08:33:00
水不能再喝算毀損 如同射在鞋上性騷一樣能併申訴 針對特定櫃子和水
作者: KenFederer (Nash+Fed)   2025-06-11 08:43:00
回一樓大大,畫面很清楚是喝過的水,我女友買大罐的礦泉水還喝到一半,在沒看監視器畫面前我女友不知情還有繼續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1 09:19:00
對,既然如此,那就不去告毀損或竊盜,要告性騷那一塊
作者: KenFederer (Nash+Fed)   2025-06-11 09:59:00
已經轉貼給女友了 謝謝兩位的幫忙~女友說那個弟弟還有舔瓶口的動作,她想到就噁心...
作者: ultratimes   2025-06-11 15:18:00
笑死,就是單純竊盜而已,你說很噁心,他還舔瓶口怎樣的那純屬你自己的感受,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在法律上他跟超商偷一瓶沒開封的水一樣罪責而已水又不能成為性騷擾本體,除非是人家在喝的時候你偷插一根吸管一起喝,不然偷喝水我是不知道要怎算騷擾你不舒服你家的事,法院不會認同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6-11 17:41:00
致令不堪使用有包括舔瓶口所衍生的心理上無法再度使用 請自己去找先前判決所以竊盜的客體是水 毀損的客體是容器
作者: ultratimes   2025-06-11 18:54:00
不用論毀損,竊盜後再毀損也只會論竊盜不罰後行為隨便google找竊盜後毀損都有答案,不用找判決了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6-11 18:58:00
客體又不一樣 哪來的什麼不罰後行為 他沒有毀損水啊 更何況要判斷競合的是法官 你幹嘛沒事做法官在做的事?今天容器又沒被偷走 哪來什麼「竊盜後再毀損」?
作者: ultratimes   2025-06-11 19:00:00
水都拿去喝了當然直接算竊盜了,還是你要說水和空瓶還要分兩個來算?如果判斷競合是法官,那以後法學都不用考競合了好不好因為你不是法官,都不用考慮競合假如我偷了一支冰棒,冰棒吃掉 塑膠袋和棒子留下來你覺得會論冰棒竊盜+塑膠袋和棒子毀損 還是只論冰棒竊盜?還會論棒子和包裝袋的毀損我倒是沒見過啦因為正常來說會被囊括在同一竊盜內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6-11 19:29:00
被你舔完的瓶子又沒被偷走 何來竊盜?瓶子舔完之後是否為致令不堪使用?如果是那就毀損啊硬要把兩個不同的客體扯在一起來講不罰後行為 連要件都搞錯 還要跟人家談競合?就算真的競合這也是想像競合而非不罰後行為好嗎另外你舉的例子會用吸收關係來論塑膠袋和棒子因為吃冰棒勢必會留下吃完後的袋子和冰棒棍但偷喝水一定會舔瓶口嗎?你的喝水習慣會不會太特別不同的兩個東西硬要扯 真的很好笑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6-11 20:18:00
水不是動產嗎...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5-06-12 01:00:00
初學者想問,真的因為竊盜罪提告的話,因為水的價值很低,有可能會因為無實質違法性或是微罪不舉而不起訴嗎
作者: WindT (呼呼)   2025-06-12 03:18:00
單純水理論上有可能本案就是竊盜跟性騷擾都成立,但已經免職,性騷擾申訴就看當事人
作者: KenFederer (Nash+Fed)   2025-06-12 15:36:00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萬分感謝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5-06-12 21:05:00
舔瓶口會不會成立性騷擾可以再論 但絕對不是"不可能"絕對不是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好嗎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5-06-18 21:10:00
性騷絕對可以成立,只要當事人有感就可以。更何況有具體事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