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Agg (TachibanaAA)
2025-04-27 12:42:39法律版先進大家好,是這樣的
與對方父親是師生關係,因為信任與貪財的關係在對方開始自己的銷貨公司後想說幫忙賣貨
。
後續被對方說服購入了10萬的保健食品,過程皆以line為主、部分電話方式洽談。第一次領
貨領了3萬多塊的貨品,以自己的方式消耗完畢,但是過程中了解到這個就是直銷還有對方
本身跟公司負責人的冷漠對待,所以想要脫身,但是對方兩人自此開始已讀不回。
公司兩人的關係為
A為實際出資者,B為公司負責人。兩者間為實際負責叫貨還有負責推廣領取分潤關係,其他
包含我的下線是實際銷貨人。
在來回過程中,B不斷強調A為品牌方,一切事情要問A,然後A負責已讀不回。
試問,這樣子符合多層次傳銷法規定的直銷嗎?該公司並沒有上公平會報備為直銷,請問可
以檢舉嗎?
後續自己應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
目標就是把剩下的錢拿回來
感謝各位大大解答
以後腳踏實地不貪心了
也謝謝兩位曾經稱兄道弟的人讓我體驗社會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