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債務人過世,如何向其繼承人催討

作者: lwrwang (lwr)   2024-04-08 14:21:05
我大舅生前向我媽陸續借了新台幣180萬,
有借據,也開了一張1新台幣180萬的支票。
借據跟支票的日期是民國107年12月31日。
我媽在民國109年過世,
我媽財產繼承人是我爸,我姊跟我三人。
我大舅在民國112年八月十八日過世,
上週掃墓時我爸拿借據跟支票要我進行保全債權的動作,
基本上表哥跟表姊們(三人)都知道也承認此債務,
但是大舅的身分證上有一個大家都不熟的配偶,
且堅持要走法律流程,
我大舅的繼承人有四位 "大舅媽", 表哥姊(三人),
大舅的現金遺產不足180萬,
且其房地產也設定抵押權(另外的一筆千萬級債務)給我家,
房地產的故事更麻煩,所以先解決借款這一部分。
請問我要如何向那位"大舅媽"走法律途徑來保全我們家的180萬債權,
並取回這筆款項。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4-08 14:26:00
告她先發個存信給她一個月以上期間還錢,不還就說要告她其實債務繼承是在所繼承遺產範圍內負連帶責任房地產如果市價超過1千萬,你借款也可以用啊你可以直接叫你表哥姊拿錢出來還你們反正不願意就遺產範圍內還就告(最好都先發存信)但你要不要先確認他們有沒有拋棄繼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08 14:49:00
112.08過世+有房產,合理推論表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走法律途徑主要是避免還有其他不明債權跑出來討債亦即這是現行限定繼承的必要性當初他們可能沒有辦理清冊給法院,並對債務進行公告要是現在來一筆債務就賠一筆,如遺產已經陸續支付債務後面冒出的債務仍需要"繼承人拿錢出來"償還之前在板上已經其他文章有提過這一點現在的限定繼承就是這樣的程序繼承人不該也不能跟債務人私下以遺產進行清償動作以免債務失控,傷到繼承人自己本身的財產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4-08 14:57:00
40多年前的換屋協議可能早就時效完成了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08 15:08:00
那間房產有設定抵押嗎?不然繼承人賣了就沒了
作者: Nipperdey   2024-04-08 15:34:00
建議去跟律師討論商討對策
作者: v3su   2024-04-09 04:56:00
找律師
作者: fulongb210f (如果還有明天)   2024-04-09 07:30:00
可是土增稅還是繳不起?那能過戶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4-04-09 09:03:00
去找律師吧!但換屋契約可能會有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的時效消滅問題。
作者: dorabmon923 (= =)   2024-04-14 11:51:00
繼承不用繳增值稅,現在要看遺產總額有沒有超過遺產免稅額,如果只有一間房子除非台北豪宅,不然中南部通常不會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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