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擦撞糾紛是否會有法律問題呢

作者: cellolalala (Emily)   2024-02-11 04:18:38
前幾天中午我開在高架橋下的小路,行經一個十字路口時(皆是閃號誌燈的道路),我有
放慢速度先確認左右來車,沒看到車後我就駛出、車身已經快過完整個馬路,忽然右邊一
台機車出現,我嚇了一跳趕緊踩煞車,那台機車就從我面前騎過(沒有撞到他),然後他
可能嚇到,所以就停在路邊一直罵我。
因為我是支線,他是幹道,自認理虧我就跟他道歉讓他罵!但他就一直罵罵停停的,後來
他又停住不講話的時候,我就走了。事後越想越擔心,一直想我這樣的情況當下是不是應
該報警、我擅自走掉後續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 我看行程記錄器他從我前面騎走到他
停在路口罵我約四秒的時間,應該是沒有自摔的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11 08:18:00
哪個?是要告他公然侮辱?? 小路基本上就是閃紅另外,你說右邊出現機車,不就表示你沒看另外一邊的路況??反正,你沒看就衝車頭是事實,跟你覺得內心受辱是兩碼子事想告就拿著影片去派出所作筆錄唄~~~沒有什麼,下次對手換是大學長,就可以跟那台 Fit 一樣吃個尾牙,還沒吃到就直接變成七天後回家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4-02-12 13:46:00
可能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正確做法是下車詢問、確認對方有沒有受傷,留下聯絡電話,並等警方或救護車到場。就算對方被撞到立刻爬起來說沒關係,只要你直接離開,沒有前往探詢具體傷勢、沒留下聯絡方式,也沒有留下來等警察到場釐清責任,或是沒有聯絡救護車,實務上就有可能涉嫌肇事逃逸罪。科技執法時代,要從路口監視器拍到的車牌找出車主,再透過車主找出開車駕駛人是很容易的事。對方沒告你就沒事。結案。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4-02-15 11:37:00
保留好自己的行車記錄器 以備不時之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