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工請安胎假,拿小孩還出國玩

作者: blise (萬兔樹)   2024-02-04 00:53:27
員工懷孕七週時
表示身體不適
一開始有請他看醫生
附上證明給病假半薪
上班到一半會突然說身體不適要下班
或是上班前突然說不能來上班
因為只有懷孕七週
醫生也無法開安胎證明給他
基於信任原則
同意他請兩個月安胎假
特休假用完
用掉14天事假後還有照勞基法給薪資
14天事假之後就是無薪假
雇主照常幫他繳勞健保
結果在安胎假一個月後
意外發現本在家安胎的孕婦
跑出國去玩
跟本人確認後
本人表示不生小孩了
目前在國外散心
請問雇主該如何處理?
目前已拿掉小孩無安胎事實
員工希望能繼續放完後面一個月
但是無安胎事實
雇主要求他回來上班
針對欺騙假的事情
雇主該如何處理呢?
會計建議我先走曠職三日
如果不成功
再從欺騙假的部分開始處理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能處理呢
因為事出突然
如果有此方面的專業人士
能夠針對欺騙事實做提 的
我願意付費諮詢
謝謝各位
作者: mijh (轉換)   2024-02-04 04:46:00
參考估狗吧 用幾個關鍵字搜尋 錢省下來吧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4-02-04 07:26:00
牢記解僱要符合勞基法事由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4-02-04 21:23:00
意思是根本沒懷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2-04 22:53:00
如果有懷孕 而是安胎假後才墮胎 這樣要告成比較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05 07:28:00
嗯....個人認為是告得成...法定事由消滅,卻未告知雇主並且銷假回來上班,還出國疲勞,到勞工局那邊不見得會挺十二條搬出來處理比較快...從她的"胎"不存在母體時,就已經沒有安胎假的條件了不用要求回來上班了吧,直接咖了比較快用四款處理比較快四款加六款一起處理直接問他何時把胎拿掉,從那時起算安胎假的消滅只是,你所謂的安胎假,是有另外給假,還是勞工請假規則裡的事病假那些湊湊湊起來,然後打包成兩個月的所謂安胎假?要是不是走併重大傷病住院那類的天數,你得先確認到底幾天是哪類假,幾天又是哪類假,哪幾天又是真正的安胎假單單嚴重違反請假規則第四條,就有欺瞞雇方重大拿別的講,前陣子新聞才一個兩隻公的阿兵哥為了賺婚假跑去結婚,結果"被判刑",咖了之後,舉證責任現在在對方身上,讓他去跟勞工局證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2-07 23:19:00
兩位男兵被判刑是因為假結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09 10:26:00
說不定結婚當下是"真愛"啊,不然五億高中生的婚姻怎辦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2-10 15:36:00
話說有墮胎假或流產假嗎? 還是就一般病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2-11 07:38:00
有流產假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11 08:27:00
這是政府對於公務員詢問是否可以拿產假出國觀光的詢問https://reurl.cc/K42qgj要回歸"假的本質"去探討,而不是"這是不是我的假"這塊政府訂產假訂流產假給女性員工,可不是給你當"休假"用的產假or流產假,本質上就比較接近病假,跟人的身體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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