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汽車報廢,遺產繼承問題

作者: sn711203 (大眼睛)   2023-02-18 22:31:05
有關於遺產繼承問題想請問各位,
爸爸過世了,去國稅局清查爸爸財產,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車子,無其他財產。但這台
車子我們都不知道在哪,去監理站查,監理站人員說這台已超過40年了,沒有任何欠稅問
題,也已經被註銷牌照了。但因為沒有行照跟車牌故無法做報廢,監理站要我們先去報遺
失後拿報案單才能做報廢,我就去報案了,誰知道監理站又說不能報廢,你要報車牌遺失
並不是報汽車遺失,我說警察說實際上就是汽車本體+車牌都不見,就要報汽車遺失。
後來媽媽找到2面車牌+行照,於是我打去監理站問,監理站說要看去派出所做修改,去了
派出所,派出所只能寫尋獲2面車牌,但汽車本體還是算遺失。又回到監理站,一樣不能
做報廢。
現在卡住了,警察那也無法修改,監理站也無法報廢。
請問
1.如過不去做拋棄繼承的話這台車是否會轉到繼承人身上?
2.這樣算還是有遺產,不做拋棄繼承的話是否會被行政裁罰?即罰錢
3.監理站人員說除非警察將這報案單整個撤銷才可以做報廢,我可以再去修改筆錄嗎?改
成尋獲車子。可是這樣與事實不符,警察應該不會讓我修改吧。
4.汽車報遺失後,是不是永遠無法做報廢?如果是的話若過50年100年沒找到,一樣卡在
那,是不是就沒輒了?沒有期限問題嗎?
5.是不是唯一解只能做拋棄繼承,因為一些親戚都幾10年沒聯絡,且都在不同縣市,拋棄
繼承要提供告知的收據,這有點麻煩
6.是否有其他解套方式?
謝謝
作者: rockido (123)   2023-02-19 01:55:00
你有先就你問題3的部分先去警局做撤銷報案單的部分了嗎?如果照你說的 先做3的部分 派出所那邊也OK 似乎是最佳解如果派出所不給撤銷 那就拿個兩面車牌跟行照還有報案單等去臨櫃辦理「申請異動登記(報廢)」 如果承辦人在那邊543照樣把申請書繳交 看最後做成行政處分(即行政決定)是什麼如果准 那就皆大歡喜 如果不准 看後續是否提行政救濟至於拋棄繼承方面 也是一個方式啦 恩 至於親戚的部分法院會發函請你們提供他們的戶籍謄本 你們到時再拿函去戶政機關申請並繳給法院 法院准予備查後會通知其他後順位所以5的部分是不用擔心不過因為您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請留意拋棄繼承三個月的期間所以在監理所 派出所部分 如果一直遲遲卡關 最終決定要拋棄繼承 也務必要在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所以您必須自己抓您要處理流程的順序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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