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努力工作許久後,存有一筆小小資金欲投資,
投資方式為我提供一筆金額,參加一次為期三個月的合作企劃,
每個月可領保證3%的分潤,視情況可增至最多5%,三個月後連本金一起退。
剛剛收到人生的第一份投資協議書,覺得內容似乎簡單了些,
下方列出二點自己覺得有疑慮的地方,戒慎恐懼地想請請教各位專家想法,
耽誤大家的時間,先跟各位說聲抱歉,也先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
1) 協議書中並未提及三個月後退還本金
2) 雖有提及視營運狀況最高分配可到總投資額5%,但僅列出每月總投資額3%的交付,
並未敘述如交付超過3%的分潤
以下為協議書的內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與誠實信用的原則,鑒於甲方對於乙方公司所
規劃之未來發展願景之認同,在甲、乙雙方本於此合約及合作精神的共識下,雙方達成以
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金額
1. 甲方出資金額新台幣___OOO____元整,並於中華民國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匯入乙方帳戶:xxxxxxxxx
第二條 契約存續期間及契約終止之約定
1.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111年11月01日起至112年01月31日止,共計 3個月。
2.契約存續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變更、解除、中止契約。
第三條 投資分潤比例及交付分潤之約定
1.甲方投資額為新台幣 OO 萬元,本公司項目xx禮盒之檔期,分潤保底
總投資額3%之金額,視營運狀況最高分配可到總投資額5%。
2.每月OO日,將總投資額3%之金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第四條
1.如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