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為販售同品牌名稱水貨被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8 00:50:51
※ 引述《dryadk915 (石神)》之銘言:
: 台灣有很多國外產品代理商
如果在國外購入,臺灣現在的形式與稱呼叫「代購」。
如果在國外進貨,帶回臺灣販售,以前叫做「跑單幫」,意思差不多。
這兩種美其名都叫做「代替」、「幫忙」購買。
如果是開放給任何人國外買進再販售,為何要有『國外產品代理商』?
簡單說,你搶了代理商的專利跟利潤,代理商不搞你,告誰?
: 我們是專門進水貨
正確一點的說詞:
你們『自認為』自己「專門進水貨」。
簡單說就是,不管你賣的是正版或特A仿~
自己偷偷賣沒事,低調點不要張揚想告你們也未必告的成。
但你們居然拿正版or代理商的照片,來當自己的招牌跟廣告,不告你們,告誰?
: 但產品來源都是正品
: 但是中文名稱被註冊商標
只要不是正版序號,沒有正版授權,就不叫正版。
這部分很多人會搞不清楚、偷換概念、以假亂真。
簡單說就是,你買來自用的才叫水貨、正版水貨。
但如果你買來是要販售的,就叫走私,正版走私。
: 我們在電商販售時使用了他的產品中文名稱
: 例如 耐吉鞋子 我們打耐吉
: 但不打耐吉要如何販售?
沒錯!
不拿刀怎麼要大家乖乖交出錢,差不多的概念。
簡單說,要嘛就走正規途徑,該加盟、該簽約、該付錢,拿下代理授權。
要嘛,就是硬拗自己沒有抄襲藤子不二雄,小叮噹難道要叫做多啦A夢?
講屁話的時候,頭要正,頸要直,眼睛不要眨!
: 因為這樣被告商標法影響商譽
: 去保二做筆錄的時候
: 他認為這樣被告有爭議
他是誰= =?
沒有白紙黑字不說,你覺得保二跟法官,誰說了算?
: 目前就是提供正品報關資料
: 等待檢察官
以上,我不知道你來本板想問的是什麼?
問緣由?
你自己說了,案情經過與細節,你自己比我們清楚。
問會不會被告?
事實上,不論你內心真實的想法是裝睡還是真的不清醒,你們已經被提告。
問如何答辯筆錄?
你們答辯與筆錄已經結束,對與不對,無法改變。
問能不能心存僥倖?
都出動保二,你覺得還有這種可能嗎?
可以參考丁小芹的案例,坦白從寬,和解換取減輕刑責。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10-08 11:41:00
你搞錯重點,這是商標法問題,不是正不正版問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8 14:20:00
是不是正版,除了飛歐美被海關查扣開罰,不用商標法告啥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10-08 14:51:00
看起來是已為代理商註冊之相關商標、文字或圖案等類似之物遭原po使用,而針對此部分爭訟,如果原po沒有隱匿情事,自當無涉及商品正版與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8 15:02:00
他訴求是:他是專業水貨(正版),不拿正版商標廣告拿啥?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10-08 16:13:00
系爭案件係因代理商已註冊相關商標,惟遭原po使用,已逾合理使用程度,且影響原代理商商譽,遂行爭訟。目前可知訊息看起來是這樣,畢竟非兩造當事人,不了解詳細案情。
作者: jachan (該閉嘴了)   2022-10-23 23:08:00
水貨是正版商品無誤,但在販售上,要有一些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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