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遺棄罪的成立要件

作者: alubasteve (poorguy)   2022-10-02 16:22:58
板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在下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
目前在下每個月給母親5000元孝親費
但那是因為薪資尚可負擔之情況下
但是由於工作前景不明朗
可能會遭資遣
屆時可能因為年齡太大(42)
職場上求職不異
只能去找超商或超市等最低薪資工作餬口
但這樣一來
5000元孝親費就不可能從薪資中扣除
只可能從過去的積蓄中扣除
日子久了也是會有坐吃山空之問題
何況我母親做擁三房兩廳兩衛浴房產一個
卻懶的將另外兩房出租
只因抱怨好房客難找
總之
我很擔心我是否被資遣之後
就會被我母親以遺棄罪要脅
被她榨到乾為止
請問該如何處置?
(另外一招整我的方法是把我的戶口
從我母親的住處遷出到區公所
因為我另外在外租房
這樣一來我從此不知道收到罰單
區公所的人也不會好心通知我要去領件處理
這可能會有法律上的隱憂)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02 16:23:00
求職不異(X) 求職不易(O)簡單說,現在戶籍審核與遷出遷入比以前嚴格不太能區公所其他的部分自己先跟媽媽協調,清官難斷家務事…現在戶籍可以遷入租屋處,所以你擔心的問題:被媽媽遷出、收不到信件都不存在;戶籍不遷入租屋是你自己決定的。贍養的部分,萬一真無法給孝親費+彼此名下財產落差很大…上法院一樣可以如實回答,如果你非要跟媽媽對簿公堂的話有機會逼媽媽看破紅塵,讓她在生前把名下財產散盡捐出。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2-10-02 17:03:00
哇‧‧‧‧‧‧‧‧‧‧‧‧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2-10-02 18:22:00
你媽除非是無自救力之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0-02 18:38:00
她有的房產價值應該會讓她不能申請中低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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