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告遺棄

作者: haraemiri (櫻華)   2022-10-03 12:02:18
版上各位先進好~
昨天得知婆家有狀況,我公公被自己媽媽
發存證信函告知要告我公公遺棄媽媽
(以下稱哥與弟)
弟弟主張哥哥從出社會開始就沒有給過媽媽孝親費。
但實際上媽媽早年因為退休時勞保局退休金計算錯誤,
多發超過媽媽該得的金額,所以勞保要討回。
可是勞保討回時,媽媽已經將退休金全部花完了
(阿嬤自己說她把全日本玩了個遍還去美國很多地方)
以至於媽媽的帳戶只要有錢進去就會直接被扣押償還退休金。
而且因為兩家離得近,
所以哥哥的孝親費都是直接拿現金去媽媽家,
順便探望媽媽。
至於為什麼不匯款給跟媽媽同住的弟弟,
是因為弟弟自20幾歲時失業就一直在家裡蹲30多年。
所以哥哥並不想給弟弟錢。
現在媽媽已被判定中度失智,無法證明哥哥每個月都有給現金。
想請問這種狀況要如何證明每個月都有給孝親費?
目前已經有諮詢法扶跟免費法律諮詢了。
但還是想多方詢問看看。
感謝大家~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0-03 12:12:00
我覺得為何要證明有給孝親費~~ ?沒有謀生能力才需要給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10-03 14:53:00
個人建議文章內的親屬名稱給予一致性......你要以誰的角度來陳述親屬關係都好,但不要變來變去就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10-03 16:27:00
公公以後拿現金過去最好帶個兩方都認可的第三人過去,然後給錢的時候要拿個紀錄表簽收,收的人要簽名外要有金額和日期和見證人也要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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