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yndia0502禁止發言三日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2-06-23 22:30:40
一、處分依據
板規第二條第五項本文
五、發文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來信檢舉並查證屬實者處罰之。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
 一、違規發文者,禁止發言三日。
試行規定第一條第一項
  本板禁止於發表文章後修改文章清空內文,違者以違規發文論處。
二、違規事實
原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idiYgK (LAW) [問題] 民事訴訟三審中,當事人變更戶籍地址
系統備份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j7F7UX (LAW) 轉 [問題] 民事訴訟三審中,當事人變更戶籍地址
三、判決理由
本板作為學術討論性質的看板,看板使用者對於提問者均不吝提供回覆,
惟若提問者於獲得所需建議後刪除文章或清空內文,除使得後進無法瀏覽相
關討論,不同見解的雙方亦無法進一步互相針砭,將使得板面討論風氣受到
影響,故於2021年9月初經板友投票表決,多數贊成禁止刪文。禁止清空內
文因系統限制,僅能由板主以板規限制及處罰之,本板亦於同年11月設立試
行板規。
經審視刪修部分為熱心板友推文回覆內容,並不具個資或敏感內容。行為
人違規刪除他人推文事跡明確,復考量行為人登入次數近三千,縱使每日均
登入亦需八年,不可謂使用時日尚淺而不知應遵循看板板規。故依板規處分
禁止發言三日,自公告發出後即時執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