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店家威脅警局見

作者: peixi (茄醬)   2022-05-26 00:22:25
事情發生經過…
我住的地方是大樓,一樓為台中某韓式料理店面,下午時下了場大雨,因為要拿東西,暫
停騎樓,當時店面是未營業,後來店家就將我的機車拖到出入口的位置,正好被要去牽機
車的我看到,我表明只是暫停一下,但店家態度非常不好 我並沒有回應,只是將機車停
放到該停放的位置
後來因為被拖機車這件事非常不悅,至店家google留言 不友善,店家則回覆我沒有消費
,是惡意中傷毀損名譽,要警察局見
請問廣大的網友 是我活該留言還是不理會他也不會怎樣呢?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2-05-26 01:18:00
你有說謊嗎? 沒有怕什麼。你又不是說他食物難吃,但你沒有消費。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2-05-26 02:15:00
你估狗一下就很多案例了!主要是你沒消費卻留下一星負評很可能被認定成具有惡意!可以的話跟店家聯絡道歉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5-26 06:46:00
就算你是通緝犯,警局見也不構成威脅。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5-26 08:26:00
你跟店家有互動,覺得他們不友善是可以的,只是警局見就還好,約你床上見還可能可以告性騷擾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2-05-26 08:47:00
警局?法院吧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2-05-26 09:34:00
那就警局見啊!你的留言是謊言嗎?
作者: gary0217 (GARY)   2022-05-26 10:12:00
店家沒有犯法;但你可能有,建議你主動連絡道歉,Google一下就很多"沒消費卻一星"的案例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05-26 10:14:00
個人有不同看法,先前的案例是因為留言者明明沒消費,卻針對店家提供的餐點、服務這些進行評論,但如果原PO的留言所謂的不友善是針對雙方停車的糾紛,並沒有針對店家的營業內容進行評論,因為停車糾紛是確實發生,態度不友善個人認為還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作者: peixi (茄醬)   2022-05-26 12:14:00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的內文沒有任何說謊,我真的只回覆了*不友善*三個字,但看到對方回覆確實有點嚇到,所以上來詢問,謝謝大家!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22-05-26 13:17:00
有哪條法律規定對店家評價一定要有消費?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05-26 13:46:00
簡單說就是你敢留言就不要怕人家後續有什麼樣的舉動,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5-26 13:58:00
等等,GOOGLE有規定評價是有消費才可以填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5-26 14:06:00
是,沒有風度就不要開店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2-05-26 14:27:00
你把前因後果再留一次在店家評論上 看是你怕店家還是店家怕你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5-26 14:59:00
作者: pan0531 (= =")   2022-05-26 19:05:00
哪裡有規定要消費才能評論?當然還要看你評論有沒有出格的地方,可以PO上來看看啊突然發現這裡是LAW...抱歉我以為是它版 我只是路人別理我
作者: passion6331 (我是小八)   2022-05-27 08:36:00
L大 哈哈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27 09:22:00
寫不友善? 沒有敘述發生的前因後果?若真要吉你,有機率的因為公眾只能看到你的負面評論,此評論及於"店家整體"之前看過類似的,把小問題誇飾成整間店的問題,法院有判賠記得判決書有提到,你評論你碰到的事實,屬於合理,但你將你的評論及於其他你未曾接觸過的範圍,就逾越了就像你說評論你吃的某道菜很難吃 ,ok合理範圍,但你直接說 這家店菜都很難吃 ,就踩線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5-28 20:47:00
關於樓上法律門外漢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作者: Reichenau (RRR)   2022-05-30 00:22:00
為啥沒消費不能一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5-30 08:23:00
我剛剛Google一下,發現某樓可能只看標題、斷章取義了。沒消費就給負評、一星,絕大多數都仍屬於言論自由評論~被判刑的案例是:沒消費,卻狂洗負評、給一星,洗負評。行為上不是一次性言論自由評價,而是故意中傷店家的犯意就類似於:罵一次三字經可以辯稱口頭禪,罵一堆三字經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30 10:18:00
某樓自栩是法律專業人士的樣,結果說的全都複製貼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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