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網路賣全新的電器用品,
在去年12/20日有位買家下單氣炸鍋,
說東西急用要我趕快寄,我隔天馬上寄出,
12/21送到他的手中,
他還在12/27日那天詢問東西如何使用。
結果剛剛他留言說他今天才剛使用,
東西有問題要退貨,說不退的話要告我。
想請問東西過了一個月還要退貨有道理嗎?
另外這能告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1-23 00:25:00瑕疵擔保規定不只一個月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1-23 01:55:00民法第356條,從速檢查義務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23 05:39:00瑕疵被發現的難易程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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