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登記後想做夫妻財產分開制

作者: ferrero (莎)   2021-09-09 10:57:04
Law版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我在110/8/17和先生登記結婚
這兩天想把財產分開制
目前先生名下之不動產及資產均為婚前所有
而我名下基金、股票、定存、四間預售屋(均還未交屋)
想去設定財產分開制,但婚後至今並無任何共同財產
是不是雙方只需帶申請書、證件印鑑、到法院進行登記即可,還是同樣需要列舉所有個人
財產呢?
那未來預售屋交屋後,還需要額外去辦理什麼手續嗎?謝謝各位前輩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9-09 13:08:00
不用設定就是分開的
作者: ferrero (莎)   2021-09-09 13:11:00
k大,我是希望未來延伸出來的都做分開~不單只有婚前財產,包含婚後一樣分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9-09 13:24:00
分別財產制,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等情況,任何一方都不得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原PO可向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9-09 13:33:00
建議直接電詢法院登記處詢問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21-09-09 13:49:00
照你的意思是要登記,不然離婚訴訟會很麻煩,雙方會在那邊瞎扯婚姻貢獻沒完沒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09 13:56:00
"婚前協議"協議得就雙方婚前現有財產做一明顯表列區別為各自所有這份文書拿去做公證,日後真要吵,任一方拿出來就可以解決但能夠一口氣投資四筆預售屋,表示未來會有相對應的資金需求,那是要自己負擔,並保留資金來源證明及流向雙方如有這樣水準的財力,還是建議找專業律師擬妥所需文件辦理為佳吧.......
作者: ferrero (莎)   2021-09-09 14:47:00
因為考量到我的預售屋均未交屋,資產其實在婚前都已鎖在保單裡面了,結婚至今我們並未延伸出任何共有資產,不確定要不要列舉所有項目,因為要列舉所有的話男方還包含了長輩在住的房子、生財器具,會比較麻煩,所以乾脆直接辦分開制,應該會比較簡易?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09 20:37:00
建議直接洽法院登記處辦理對了 13:56應該是一般公務人員的上班時間吧 身為公務人員利用上班時間玩ptt 這樣恰當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9-10 10:15:00
我還有呼吸跟喝水跟休息耶~~~加油啦,大家都知道你level到哪,就只會這些還自認OOXX算了算了,跟你計較,拉低水平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9-10 10:54:00
10:15應該是上班時間了吧 公務人員某m利用上班時間玩ptt 似乎不太適當吧拿呼吸喝水這種生理正常需求 來和利用上班時間玩ptt這種行為相比擬 10:27應該是上班時間了吧 公務人員某m這樣的水準實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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