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受害人無肢體反抗,能告贏強制性交嗎?

作者: summer1324 (夏日)   2021-08-31 17:33:45
如題。
網路上有時候會有「被強暴時該怎麼辦」的討論,不少人會說什麼挖眼啊踢蛋啊折手指啊
尖叫逃跑啊的,但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認真打架的話體格差異幾乎不可踰越,實務上積
極進行肢體反抗的女性通常都是被暴打一頓之後還是被成功強暴,而尖叫逃跑雖然有可能
使加害人退縮,卻也可能讓對方以過激手段讓你閉嘴。
身為女性,我一直覺得要是我碰到這種情況,當下如果沒有因為恐懼而無法行動的話,應
該會選擇配合,有餘力就記下對方私密部位的特徵,事後再想辦法提告。
但是,如果受害人當下都不進行肢體反抗,頂多口頭表達拜託不要真的不要等等,是否還
能告成強制性交?如果進行小幅度掙扎,造成下體撕裂傷的話,是否足夠作為強制性交的
證據?如果這些都不夠,哪些作法可以滿足提告條件,收集證據,同時避免過度反抗激怒
加害人?另外,加害人的身分(熟人/陌生人/權勢者/伴侶)會如何影響上述結果?
感謝回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31 18:23:00
自己想像一下,如果有人壓制妳 妳有可能不反抗嗎?完全不反抗的情況除了失去意識 大概只有持刀槍威脅吧而文中只有口頭表達不要的,多半是出現在某些特殊電影不用想太多 遇上了就依照正常人的反應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8-31 19:23:00
法庭會考慮被侵害者有否積極反抗當證據的一部分也是因為事實上找法庭判決或者新聞就可以看到一些原告控告被性侵啥的,經被告舉證所謂性侵之後,原被告兩人狀似愉快的一起出行的照片或者影片,或者其他愉快的通話紀錄等等。更別提一堆男女友或情人或夫妻頻出現的床頭吵床尾和、或者求歡過程的半推半就啥的總之就是男女之間或者現在同性伴侶之間,到底是真強暴還是說求歡過程溝通不良,或根本是亂告,確實需要考量各種證據之後,才能做比較適當的判決原發問者提到權勢強交更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國現狀就算普遍來說女人體力弱於男人,但是有了職場上的權勢女人照樣可以強過男人而違反其性自主換言之,在討論性侵案當中,被害人的反抗程度作為被害人勝訴與否的有利程度,最好別只想到男人侵女人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08-31 19:33:00
一個很好議題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31 20:39:00
你要想一件事,沒有證據如何讓別人相信你究竟是被強暴還是事後吵架亂告,又或者是價錢沒給足?而且性交前一刻寫契約都沒用,只要中途反悔這契約也沒效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9-01 01:22:00
真的碰到了,應該會很難有理性的反應來面對真實狀況的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9-01 05:51:00
@taipoo 錢奴又在答非所問 講些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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