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有構成誹謗/侮辱嗎?

作者: lions1 (Leon)   2021-08-09 11:06:13
狀況是這樣的:
我任職於某公家機關,某日在與合作廠商人員傳line討論問題時,
說了些容易令人誤會的字眼,對方不爽投訴到我們機關,
我隨即向對方道歉,對方也說沒關係,只是誤會,不想再追究。
結果我們機關竟說我「侮辱、騷擾」對方,並將這些字眼記載於公文書中,對我予以懲處
我不服懲處,陸續提出復審、行政訴訟,機關於答辯書中一再指控我「侮辱、騷擾」,
我自認沒有「侮辱、騷擾」的意圖,對方在經我解釋後也覺得沒什麼,
請問我可以對機關濫用法律名詞指控我,提出誹謗告訴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8-09 11:13:00
提告是你的權利,只是公務人員是先走行政還是先提告我就不知道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09 11:14:00
你碰到的是不懂言論自由的公家機關,對牛談情會沒有用處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8-09 11:16:00
一個巴掌拍不響,但是如果你走法律訴訟,有考慮過後果?除非你是六都、而且不怕有後台的公開單位~比較封閉單位、不在六都,不論對錯你走訴訟已經沒事找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09 11:18:00
看不出哪裡誹謗 你想提就提吧 不會成就是了被檢察官起訴而被判無罪的人天天都有 誹謗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8-09 11:19:00
講白一點,刑法不一定能定罪,自己有沒有自己最清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09 11:19:00
更何況照你一路要打復審跟行政訴訟看來你是一路輸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8-09 11:21:00
另個面向是~你們是內部隱密公文還是公告?簡單說,公司沒有公告搔擾客戶,你要告公司?自白告訴?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8-09 11:32:00
@taipoo 琴 你這樣要怎麼當天子批閱公文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8-09 12:23:00
原po不能以復審、行政訴訟救濟吧。該懲處沒有影響公務員身分、官等及俸給等權益,並非行政處分,只能依保障法第77條申訴、再申訴另外各機關都有平時獎懲標準,如言行失檢,未必要有主觀意圖才能懲處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09 12:44:00
所以你覺得用那些令人誤會的自眼反覆陳述也比侮辱騷擾還可以接受? 兩方交鋒時不能使用這些中性法律用語的話,是要怎樣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09 12:46:00
有見解認為釋字785做成以後連考績都可以提了如果被懲處(申誡或記過)能提行政訴訟救濟倒是沒啥問題
作者: supera (supera)   2021-08-09 14:11:00
我是想一方面就懲處部份走行政訴訟,另方面就誹謗部份走刑事訴訟,因此想瞭解機關這樣寫算不算誹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8-09 14:33:00
小弟問個另外無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1-08-09 14:41:00
考績甲乙等現在都改認行政處分了,不過提救濟有可能不具爭訟權能就是了刑事上要提告訴固然是您的權利,不過我滿好奇您究竟是說了什麼字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09 15:42:00
既然都走到複審甚至行政訴訟,表示原PO你都是一路輸??假如你都一路輸,你覺得另闢誣告戰場,贏還是輸??況且,你要先搞清楚誣告罪是哪邊,懲處是那邊誣告罪的要件是什麼???
作者: Chinggis (Chinggis)   2021-08-09 19:15:00
能撤銷你就該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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