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支付命令異議後?

作者: fealing (fealing)   2021-08-08 21:37:39
遇到房東死不退押金還找一大堆理由
之前疫情一直不來驗屋,已經記過存證信函,房東從五月退租到現在都不肯退押金
打電話過去也只是說你東西沒清乾淨要扣我錢的意思
所謂的東西沒清乾淨是冰箱有兩杯飲料忘記丟跟櫃子有餅乾沒有帶走
(還是說這樣可以扣錢?)
最後直接說他要去調解委員會講
法律諮詢過發現可以聲請調解或是先走支付命令
請問各位版友
如果租屋區在台北
我的戶籍區在台南,但房東戶籍地在台中
根據之前查到的資料,需要向房東的戶籍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但如果房東提出異議,這樣應該就是要進調解委員會(?)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這個調解委員會會在哪邊開呢?
萬一是在房東戶籍地台中開,這樣的話應該直接去聲請調解會是最快,以免交通不方便
或是其他版友有沒有比較推薦可以處理的方法嗎?
上網查過發現房東已經是慣犯,有好幾個受害者
處理事情的態度已經讓我吐血吐了好久,晚上都睡不好
先謝謝大家解惑了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21-08-08 22:16:00
這種情形直接訴訟,不見得會比聲請支付命令慢。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09 00:42:00
房租應該是小錢,好好跟房東說明,不然為小錢提告很麻煩的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8-09 06:20:00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1-08-09 15:20:00
可以在租屋處所在法院提調解跟訴訟,參民事訴訟法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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