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檢查官的做法是否合理

作者: Shrugg (好柿花生)   2021-07-18 03:34:49
上周生平第一次進入地檢署
原因是之前在警局洽公找人卻被警察暴力驅離
所以我對對我動手的警員提起傷害告訴
希望這也可以避免警察動不動就想以公權力訴諸暴力的制衡
偵查庭一開始就被檢查官要求不要冗長發言
接著我就述說經過
然後換被告述說,期間我認為被告說謊
我就跟檢查官說抗議,然後準備表達被告說謊
但是卻被檢察官制止我發言
只跟我說對方發言也沒打斷你,你怎麼可以打斷對方
接著檢查官繼續讓被告說完
等被告說完,我以為會給我時間闡述抗議的點
結果檢查官直接拒絕我的發言提議
他讓程序直接進入相驗查看案發時現場監視器畫面
檢查官查看畫面時因為影片太長,
他直接說他要跳著看,
一面看一面以他的認知做註解,
期間我要做補充說明也都被檢查官制止
我就只能看著檢查官挑他想看的秒格看圖說他認為的故事
後面我問檢查官,請問地檢署是追求真相還是追求時間?
檢查官直接跟我講“時間”
這邊想請問對偵查庭程序熟悉的朋友
(1)原告在偵查過程除了一開始的訴說過程後就不能有發言權了嗎?也不能主張發言嗎?
(2)檢查官相驗影片是跳著看還自己看圖說故事做註解,這合理嗎? 如果影片剛好只跳到被告有利的部分或是原告有利的部分,那不是背離事實了嗎?
(3)如果地檢署以時間重於真相跟事實,那就不要開庭最省時間了不是?他為什麼開庭了卻又趕快想要草草結束,一秒都不想浪費的感覺呢?
上面的程序我有什麼地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18 03:42:00
提告這檢察官瀆職罪,故意扭曲真相,這是你可以運用的權利
作者: Henghengpig (一只亨亨豬)   2021-07-18 05:40:00
你知道檢察官不傳原告/被告都合法嗎?偵查庭不是辯論傷害這種案件 照你的陳述來說是超級小的case 錄影和驗傷單擺上去 基本事實就差不多了 原告/被告自認的雄辯滔滔的陳述其實90%都是對結果沒影響的廢話居多順便問一句 你有驗傷單嗎?看你的陳述沒提到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7-18 07:02:00
真相不是你說的才是真相,檢察官當天沒有在現場,只能透過雙方的陳述和監視器影片來還原真相,所以他當然必須讓雙方都陳述意見。檢察官也沒有不讓你發言,他先讓你說了再讓對方說,這當然沒有問題。檢察官說的對啊,既然你發言時對方沒有打斷,對方發言時你為什麼就可以打斷?每個被告在檢察官面前都會說自己說的才是真相,所以讓你們一直發言實際上根本無助於發現真相,反而只會讓問題更無法聚焦,還不如直接勘驗監視器影像來的有實益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1-07-18 10:11:00
你要不要先說清楚做了什麼才會被警察趕出去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1-07-18 10:19:00
去警察局的故事也順便講清楚好嗎?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1-07-18 14:21:00
就偵查庭而已…等不起訴再來哭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1-07-18 16:50:00
證據才是真相,過多的廢話都沒必要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7-18 17:53:00
言辯只在審判庭的時候,偵查庭幹嘛兩造在那邊吵?真的浪費時間。而且有一點要搞清楚,法院才是定紛止爭的地方,不是檢察署。而且傷害這種可能每一股檢察官手上都幾十件的案件,還真的一件一件等你慢慢講,想太多了。
作者: fatcop (QQ小妹)   2021-07-18 19:14:00
是不是在派出所大吵大鬧,被人家趕出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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