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寄存證信函解除合約

作者: pugod (翻開覆蓋的卡~)   2021-06-29 14:12:55
店家跟娃娃機業者簽合約,以每個月2500的價錢出租位置給業者擺放娃娃機,但是已經兩
個月沒付租金,業者也聯絡不到,如果寄存證信函給業者解約後,他們還是無人聞問,也
沒人來處理機器,那店家可以自行處置機器嗎?因為怕業者很久以後突然又出現追討機器
....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9 15:15:00
有公證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沒公證的話,法院跑半年起跳甚至數年,打完官司再申請強制執行。 我猜你多半是沒公證啦,有些人就是專門等你把他的東西丟掉再來告你,因此被判刑的房東不少 還要賠數萬到上百萬不等。找律師協助處理或者是自己研究怎麼跑法院吧寄存證信函是沒有意義的,自己處理機台會有毀損罪,如果門沒開你擅自闖入也是非法入侵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6-29 18:06:00
好奇一問 如果沒有經過公證的合約上載明違約(逾期未繳租金或合約期滿)經通知後不處理房東可視為廢棄物處理並索取清運費用,這樣是有法律效力的嗎如果沒有,那經過公證的合約是否可以依合約條款做廢棄物處理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6-29 19:22:00
樓上說的就是內政部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第16條的內容啊,只是要件不能只是違約,因為租約尚在,對方還是有權占有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6-29 23:15:00
重點是房客還沒歸還房子房東不能進入而未繳租金想收回就得上法院~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11:10:00
不履約付錢就直接清除就好,不用這麼麻罰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7-01 00:25:00
租約尚在不能進去我認同 那租約期滿經通知不理如果未公證的合約上有載明清楚是否可以直接換鎖排除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01 01:11:00
理論上可以,但有時可能還是會出問題,如租約沒寫清楚如何通知,通知不到時怎麼處理,或是所定期限過短就處理掉遺留物,或是房客找人24小時守在裡面阻撓房東,死賴著不走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01 14:21:00
租約上可能會寫房東可以隨意棄置滯留物品,這條多半無效毀損罪怎麼看都大於租約~要合法處理就先把垃圾買下來吧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01 16:26:00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2條,本身就規定租賃契約消滅後,催告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遺留物所有權。租約比照辦理怎會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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