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家是社區透天
買了這間房後才發現門前土地已變成既成道路(但還擁有產權)
我家是2號
像這樣
因為家中有兩台轎車
故平常會把一台停在遮雨棚外道路(就是既成道路)
但常常一開走馬上就被人停
長期下來發現是附近有位惡鄰居(非隔壁)惡意行為
甚至直接對我開嗆
我向他解釋門前土地產權是屬於我家的
而且他已經佔掉一個位置了
他還是執意要吵架
後來我的作法是車開走後拿三角錐擺在原本停車處
並在三角錐上註記請勿停車
但每次開車出去/回來還要先停旁邊
下車擺好/移開三角錐後
又回到車上才能把車停好
蠻耗時間的
而且最近回家時
發現三角錐整個被惡意移去其他地方
惡鄰居大概又想回來占車位
他已經開一台報廢車占掉一個位置了
就算檢舉報廢車他還是會開其他車來佔
我上網查了一下
既成道路供人行走
但不供人停車
所以想問一下
可不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與車輛交通下
在停車處
裝上這種地鎖
來防止惡鄰居開回來佔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