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法律上的賭博的定義,何謂賭博?

作者: mureka (mureka)   2021-06-08 08:31:45
抱歉,在下一屆貧民百姓。但想瞭解法律上如何定義賭博?
在下參酌網址 https://meggielu.pixnet.net/blog/post/50650611
有發現賭博的定義如下:
關於賭博的定義,學說上的說法是:「依偶然的事實,而決定財物得失之行為」,所謂偶
然的事實,係指行為人主觀上不能夠確定,客觀上也不能左右的事實。其中以運動比賽的
方式為之,或以下棋方式為之,雖然與自己本身的實力有關,但多多少少兩人賭局成立,
恐怕也是因為對於結果的不確定性,因此實務上也是採取相同的看法。但如果雙方的體能
、技術、熟練程度相差過於懸殊,其勝敗於當事人間已然昭然若揭者,則無偶然性,亦非
賭博。
在下有個問題,還請各方賢達開釋一下。
在下住家附近,有一店家,每天都有提供一些產品,供大家抽獎。
產品是由各方廠商提供,有超過伍萬元的,例如大尺寸高檔電視,也有數千元的禮品。
參加抽獎者需要先繳參加費50元台幣(你可以把他想成下注),並需標註是要抽哪個獎項。
假若有1000人都繳交參加費要抽大尺寸電視(直售價5萬元)。該產品的累計參加費超過
五萬元後就開獎,抽中的人就得那台電視。
如果累計到特定日子,該電視累計參加費不足五萬,則退還給所有參加人。此處暫不考慮
退還給參加人的技術細節。
請問以上模式,算是賭博嗎?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08 08:34:00
平日買賣股票行為,其實就是賭博行為,給你參考囉
作者: iamanidiot (一名低能兒)   2021-06-08 08:47:00
這是類似樂透的模式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08 08:58:00
這跟那種拿出物品,給人家出價,出一次價就要付5元or10元然後由出價人數最少的價位成交 有點類似
作者: mureka (mureka)   2021-06-08 09:03:00
就類似樂透的模式。但不用出價。可下多注,勝率就提高得勝者完全是靠最後由參加者的投注箱中抽出得獎人。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6-08 09:05:00
借問一下,平日買賣股票行為是合法嗎?
作者: mureka (mureka)   2021-06-08 09:06:00
請問這樣算是法律上定義的賭博嗎?假設再沒有作弊欺騙的前提下,這樣有犯刑法第二六六條第一項的賭博罪嗎?買賣股票,即便是賭博,也是官辦(如同樂透)。所以合法啊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1-06-08 09:57:00
平日買賣股票如果不合法那你各位是在買心酸的嗎==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6-08 10:01:00
喔喔,因為m大有提到賭博罪,所以確認一下。感覺到證券公司裡的公共場所電視螢幕看股票波動然後下單符合266條第一項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但因為是官辦所以不罰?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6-08 10:22:00
確實有人主張應該廢除賭博罪,原因之一就是認為政府官方舉辦的樂透也是賭博,但卻能夠合法
作者: lovewenhui (人來人往都是客)   2021-06-08 12:21:00
政府做莊有抽水錢的=合法投資,政府沒抽到錢的=違法賭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08 12:30:00
公益彩券有"法律特許",有照規定徵選業者經營,繳納稅金及回饋,以及要把賠率計算等等給政府審查就像槍械一樣,政府沒說禁止持有,法律是說依法申請許可許可後就可以持有槍枝(姑且不討論持有的複雜度)法令沒有禁止持有槍枝,而是應經過申請同意後才能持有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6-08 12:33:00
拿人錢財替人辦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08 12:34:00
刑事法令基本上是等價交換,沒啥條文是寫 "禁止"而是說 "你做了這件事情,所要付出的代價",這就是現行刑事法令的原型,做了什麼,就要付出什麼要是學會影分身之術,犯罪後,就派分身去被關交差...
作者: mureka (mureka)   2021-06-08 13:17:00
所以,在下所說的那家店,是有觸犯刑法266, 268兩條了嗎?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21-06-08 15:54:00
重點是沒抽中的人可以退錢嗎可以退就是抽獎,不能退就是賭博以上為我的想法XD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6-08 17:18:00
憑機率的射悻性高稱賭博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21-06-08 23:40:00
用保險法的概念,端看射倖性的高低!保險是不確定的損失化成確定的損失;賭博是將不確定的損失(賭本)化成不確定的獲利(輸贏),屬於損人不利己的!
作者: dosoleil   2021-06-09 14:29:00
但射倖率也是主觀認定啊 而且賠率高低並不會影響賭博罪的罪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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