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肇事逃逸相關問題

作者: ultratimes   2021-05-08 21:18:24
"刑法"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必須有死傷
請問這個死傷的前提有必要是因為對方所造成的死傷嗎?
如果對方只是肇事相關人員的其中一員,但和車上人員受傷毫無關係呢?
例如 A車已經失控了,失控狀況下掃到B車後視鏡
然後A車接著撞上分隔島,A車上有乘客受傷
然而B車僅僅是後照鏡被撞,依"肇事"的定義B應該也是肇事相關者
但B應該與A車上乘客受傷無任何關係
因為僅僅撞到後照鏡,通常應該會認為不太可能因為小小一個後照鏡造成撞分隔島的情形
而且B也未導致A車旅客受傷
B車僅僅是被掃到後視鏡
這樣B車直接開走,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嗎?
如果把事情放大來看
假如把A車變成飛機
飛機失事前,機翼掃到B車,然後飛機墜毀,而B車則視若無睹繼續開
(對啦 就是復興航空案)
則B會成立肇事逃逸嗎?
如果前面例子算肇事逃逸,後面的也應該要算
但後面的如果成立會不會太瞎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8 21:23:00
乘客是蚊子,是小強,算不算?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1-05-08 22:20:00
釋字777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5-08 22:33:00
目前實務就是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05-10 16:51:00
早期有人會認為是,現在看上面的你就知道答案了
作者: miniguava (漢堡神偷)   2021-05-10 17:06:00
都有可能成立,有無因果關係是法院事後的判斷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05-10 17:07:00
成立啊肇事逃逸歐,感覺法律定在刑法中,賦予人民不必要的義務,就好像你沒做錯事,看到有人倒在路上,你非得救他不可,哈哈。立法委員越來越沒道德的同時,要求人民倒是越來越高。所以啊,沒背景記得要小心翼翼活在世上
作者: miniguava (漢堡神偷)   2021-05-10 17:08:00
實務上只要發生事故後逃逸,就有肇事逃逸的問題至於有無人員傷亡,只是行政罰(道交條例)或刑罰的差別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5-12 16:38:00
大濕就是大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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