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酒駕不起訴?公共危險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06 21:56:06
※ 引述《hosinotamago (阿兜)》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有個問題困擾很久
: 本人於4/12 19:00左右發生A3事故
: 我行駛於主線車道 對方走路肩造成擦撞
: 本來對方是想私下和解 但我堅持報警
: https://i.imgur.com/XKb2nTQ.png
: 以上都不是重點 下面才是故事開始
: 我平常不碰酒的 只抽菸也不吃檳榔
: 當天從早到晚都空腹只喝水 有抽電子菸
: 結果酒測吹出來竟然0.16 當下傻眼難以置信
: 警察說酒駕有肇事0.15就算公共危險罪了
: 我當然是不服啊 馬上要求抽血檢驗
: 結果出來也是有一點點的酒精反應
: (其實我看不太懂 因為兩個單位不一樣)
: 後來回派出所做了一系列的測試
: 有畫圓、單腳站立、走直線等等的
: 員警說我做的非常標準 他們也相信
: 我確實是沒有喝酒的 因為他們也沒聞到
: 有看筆錄(?)也有寫到 兩名員警無聞到酒味
: 但還是要詢問是否要移送
: 結果請示後說我可以回家休息
: 依規定開了一張酒駕的罰單
: https://i.imgur.com/kOIbZo3.jpg
: 警察是跟我說 叫我罰單不要繳
: 等到檢察官判決 如果不起訴
: 我再帶罰單去監理站註銷就好
: 想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快一個月過去了到現在還沒任何消息
司法機關每天案子很多的.....
: 每天真的是心情很煩躁很累
多抽幾罐電子煙吧....
反正接下來.....你怎抽都沒問題了....(請看最後面)
: 心中的大石頭總是放不下來
: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等待結果?
: 拜託各位前輩指點一下
: 另外請問一下我目前駕照
: 是否為吊扣或是吊銷的狀態?
吊扣還沒處分下來,
不算吊扣.....
: 因為我是職業駕駛 這攸關到我的生活
干我屁事,
自己所為,
自己承擔.
: 我真的沒有酒駕 覺得很無辜
要是吃薑母鴨吃到撞死人,
當事人會不會也很無辜???
[我只是吃個鴨而已~~]
: 上網查也有電子菸造成超標的案例
: 但不知道後續是如何
呵呵呵,
您在使用電子煙油時,都不看 成分標示 嗎???
裡面就有 "乙醇" 啊
乙醇 就是 酒精
所以抽 電子煙 = 喝酒 ,ok ?
(阿謀那些吃薑母鴨吃到被驗出酒精,被抓酒駕,難道法官就 pass ??)
尤其看這情況,應該您抽這麼久,想必日常抽的量也是抽好抽滿
身體早就習慣了這些酒精濃度了,
自然各種生理平衡測驗反應很正常
況且,菸油裡面酒精味道本來就沒有很濃
尤其你抽的菸油一堆額外的化學成分,
早就蓋過了那一丁點的酒精味道
(一般的酒裡面還有香料等揮發成分,聞到喝酒,一部分也是這些味道)
順道一提,雖然行政罰法對於酒駕是一事不二罰,
但是交通罰單有期限,刑事什麼時候跑完還不知道
所以你期限前還是要先跑完行政罰的部分
不然,除非你賭到有被起訴(這樣就沒有行政罰),
否則你的違規罰單, 拖過5/13 就是逾期啦.....
而且5/13到監理所後,
應該就是要加碼裁定,吊你照一年了(這跟刑事罰不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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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罰第 35 條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
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
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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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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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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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sinotamago (阿兜)   2021-05-06 22:13:00
成分沒有乙醇欸!它是標示丙二醇還有個疑問,公共危險罪的話,為什麼會叫我回家休息?不是應該待在派出所嗎?還有當天並沒有保管車輛欸?只叫我找人開回去就好了
作者: samnpc   2021-05-07 00:28:00
現行實務上車禍肇事0.15以上,未達0.25,生理平衡觀測表有過就函送,沒過才是移送。扣車的話,單純酒駕(未達公共危險)開罰單扣車,等繳完罰單才能領車,涉及公共危險,因為是同時觸犯刑法,依照道交35條及82-2條規定可以領回。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5-07 08:55:00
依我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要件,本件未達0.25,而且通過測試,並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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