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共停車場分配

作者: ywc928 (帽Tee)   2021-04-25 02:55:31
各位好
想請教一個社區公共停車場的問題思考
社區區分權人為X戶
有一地下公共停車場 可停車輛數小於Y
(此停車場為無產權的公共設施 原先設計為防空洞)
目前社區是有汽車的住戶可以去停
但發生問題如下:
有一個住戶A有兩台汽車
於是她就跟沒有汽車的住戶B說好
住戶B是租屋給住戶A 因此 住戶A說他是以租屋人的身分來停第二台車
(但住戶B的實際租客(沒有汽車)不是住戶A)
此舉動造成其他住戶反感 但似乎也沒有辦法
不曉得有沒有任何合法的辦法讓住戶A沒有辦法停放兩台汽車
謝謝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1-04-25 04:46:00
區權會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25 08:08:00
每個社區管理方式不同,如果你們沒有事先擬定相關規則~如同一樓所言,區權會表決。但未必會如你所願。大部分社區停車位都會比較少,都會嚴格規定。但你的敘述看起來好像是早期的社區,停車位沒有嚴格劃分你的觀感認知是「住戶都覺得反感」,搞不好很多人都不會劃分停車格的,車位不是購買就是承租,別人停管委會開罰簡單講,如果你們是新型態的社區,你找比較有說服力的召開區權會前,記得先拉好票擬具共識~如果表決沒通過不止白忙一場,變相幫對方穿撐開保護傘。如果你們是早期社區,區權會的召開與作用可能更弱。另一個方法,你們找住戶B的房東「租車位」。如果車位不用租、或者房東默許,你覺得不舒服,對方沒錯車位大家搶的情況下,不是有兩台車你們就覺得這個人過分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25 08:45:00
就算是住宅規則,也不可違憲與違背刑法,否則一律違憲無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25 08:53:00
樓上你老實說我不會笑你~你是不是跟U大師交往吃到他口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5 09:29:00
有第二台,就可以有第三台,甚至還可以拉客出租車位.....不開會大家講清楚說明白????不然照這模式,外人可以直接找沒車的住戶租車位嘍停車權利若具有轉讓性質,以後你們會很難擺平的...跟著房產權走,停車權利不得個別出租讓與使用出租房子的,租戶車輛要拿車子證明文件去登記租客沒有權利把停車權做二轉照原PO所述,應該是住戶A除了自有房產, 另外跟 住戶B租房產,來轉租給不知名第三人(文內的實際租客)吧另外,也要講清楚把一些漏洞補起來,不然假設外人 A 跟 住戶B 租了一間廁所,也可以用B車位?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4-25 11:38:00
除了一樓的意見 其他的廢話沒什麼參考價值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25 12:24:00
未來的住宅規則,都要經過台灣各地方政府審核,行政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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