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有精神疾病的個案打怎麼辦

作者: noyanoya577 (EN)   2021-04-12 15:59:09
如題
小弟我在某日間照顧中心服替代役
上禮拜新進一個個案
他有失智傾向
我在整理他的資料時發現
他有在吃思覺失調症的藥
一開始在接洽的時候他人都蠻客氣的
也對人滿有禮貌
他從進來開始有時會在院區裡遊走
因為我們日照是屬於半開放式的
院區裡有設置佛堂
他會跑去那邊跪下祈求
穩定時也會在位置上抄寫經文
我們都很怕他跑出院區外
因為已經有幾次差點跑出去
但都還叫得回來
就在今天 他真的攔不住跑出去了
我跟我的主管都追出去
一路跟著他 怎麼叫他都不理
真的很怕他出什麼意外==
好死不死 我看到他拿出悠遊卡
前面又有UBIKE
心想死定了 他可能要騎腳踏車
果不其然 他想要靠卡
我主管手擋在靠卡的地方
阻止他借車
於是他就朝我主管的手捶打
我主管是女生
主管痛到把手縮回去
我就想說換我去阻擋
他就朝我的手捶了大概十幾下
整支都發紅
https://i.imgur.com/c4eiC20.jpg
我趁機搶走他的悠遊卡
我是真的很怕他騎走發生事情...
他就朝我揮拳打在我的手臂上
https://i.imgur.com/8VgUbVt.jpg
我就趕快跑 過程中我都沒還手
之後他就繼續往前走
我們也都一路跟隨
他就說要告我強盜
我就說我才要告你傷害吧
他就叫我去告
後來他老婆就把他接回家了
一直跟我說不好意思
我沒想過會在我身上發生這種事
當下真的還滿無助的
我是一名剛畢業的護理師
還沒踏入職場就遇到這種事
說實在還滿難過的
請問我該提告嘛?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4-12 16:03:00
先去驗傷 然後附近有監視器可以證明你被他打嗎?你主管願意當證人嗎? 任職單位態度呢?
作者: noyanoya577 (EN)   2021-04-12 16:05:00
附近是有一間健身房,但我不知到監視器照不照的到,主管願意當證人!單位態度也都還不錯都滿關心的!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6:10:00
若他真的有醫療證明具備精神異常狀態,且又非重大危險行為,你可以備案與驗傷請求民事賠償,刑事不法當然你也可以告傷害,而是否成立,需要證明他是否病灶發作而有所為向醫療人員致敬,醫病之間糾紛非常容易發生,可以多問問學長姐如何預防或降低糾紛發生可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2 16:19:00
都知道是對方是精神病了.......要是動不動就告精神病,以後怎辦???工作30年,告病患三十年????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6:57:00
為什麼樓上要檢討被害人?每個人都有告訴權利,成不成罪是另外一件事。真的有病而在裝瘋賣傻也不少,請多體諒醫護人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2 17:43:00
挺有趣的.....要告就去告啊....你照顧獅子,然後被獅子咬了,窩哩...是你錯還是獅子錯?你要不要看原PO 文章仔細點呢??假如今天對方是照您講的這樣,那"怕他跑出去幹嗎??"那你要不要看一下原PO整個行為呢???不知道什麼叫做 "強制罪" 嗎???兩個人(原PO+主管)同時阻止對方去騎車,是不是強制罪???原PO又趁機搶走對方悠遊卡? 是不是搶奪罪成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2 17:48:00
如果他有思覺失調證明,你提告可能也沒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2 17:49:00
你會在意原PO權益?,那....[你有在意病患的權益] 嗎???所以我才說你根本沒看清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2 17:49:00
其次是你的傷,老實說不嚴重,主要可能是心情比較不爽。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2 17:50:00
如果是失智的部分,簡單說就是對方像小孩一樣~直接感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2 17:50:00
你搶我的財產,我打你阻止你的搶奪,是正當防衛,不是嗎??
作者: noyanoya577 (EN)   2021-04-12 17:56:00
大家理性討論!我知道我沒有傷很嚴重XD只是想說未來會不會再碰到一樣的醫療糾紛,這次就當學個經驗!他在我們還沒拿走他的卡的時候,就已經有捶手的動作!一開始沒有要拿的意思!我那時候的想法只有阻止他騎車,因為出事了怎麼辦? 也謝謝大家這麼熱烈討論我的文章!也很謝謝你們的意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2 17:57:00
不知道原因,他們會鎖定身邊最照顧他的人當大魔王~說謊硬拗那個人要偷他錢、要傷害他。你們遇到的情形,是他犯病類似夢遊症~神阻殺神、佛阻滅佛,但那個地方可能只是記憶中的曾經。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8:11:00
若該院區對其「無」負有管理照護義務,再來討論強制搶奪問題,不懂別來亂好嗎?照你意思醫療之保安處分不就每個醫護都強制罪搶奪罪,真的是有夠天才在噓一下你,正當防衛是正對不正,會不會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2 18:40:00
所以呢???您的結論是 "我搶你綁你可以,你反擊我就不行"??就像我前面舉例的啊,動物園員工去抓獅子,被獅子咬了會去告獅子跟動物園園長嗎????不會先做好防護措施,再去執行業務嗎???
作者: ixdezqdxd (Distance)   2021-04-12 18:51:00
哇...人跟動物比欸...您知道什麼法益嗎?我的結論就是請你別再這板誤導視聽。要發文就要有建設性,只檢討被害人其心可議
作者: jjaacky   2021-04-12 20:07:00
原來獅子可以主張所有權跟人身自由 又發現一名法學天才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1-04-12 21:37:00
你應該跟你們公司法務討論 告下去不是你一個人的事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21-04-12 23:36:00
我可以跟你說 告了也不會改善你的處境 不會讓你未來不會再遇到一樣的事 你可以做的就是想想怎樣保護自己像是消極阻止然後通知家屬 不能接受這樣的狀況就趕快離職今天因為你是被他打 沒有打回去 家屬會跟你抱歉哪天你忍不住打回去 或是他在過程受了傷你再看家屬會不會一樣態度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4-13 20:27:00
拿人和獅子比 然後檢討被害人?真是不世出的法學天才耶難不成是來自火星?
作者: onizuka7kimo (JR)   2021-04-14 20:41:00
該處理的是中心,告個案當然可以,只是沒有意義。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1-04-16 15:14:00
為啥某m這種高見可以出現在法律板^^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4-17 05:16:00
某人就標準不懂裝懂的咖啊 看他的發言真的會有一種你是供三小的感覺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1-04-24 21:15:00
某m到底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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