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民事 恢復原狀+價值減損

作者: iphone5566s (哀鳳最終款)   2021-04-10 06:42:26
同事上個月遇到一個問題
在高速公路上被追撞,基本上應該是0%肇責
同事有車體險,十年保時捷
後車僅強制險,五年CAMRY
此為A3事故,無傷害問題
想請問
同事是否可以主張恢復原狀(自車體險)+提供鑑定報告要求價值減損價差
這兩個分開來看,看起來沒問題
但有查到一些判決會把這兩個混在一起談
導致修車的零件部分會被折舊,這樣算起來可能就不划算了(低於原本直接恢復的價格)
因此
1. 利用車體險及對方100%肇責來恢復車體
2. 再進行民事訴訟,單純針對價值減損的部位進行額外求償
是否可行?
還是有其他建議~
感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0 07:51:00
恢復原狀? 那訴訟對象是誰? 保險公司??要不要去看一下契約條款?契約條款有寫道恢復原狀?
作者: toyamaka   2021-04-10 08:11:00
1.車體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可行2.價值減損很難認定,對方只有強制就叫你同事不要想太多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0 08:46:00
民事求償、車損折舊,你們好好協商才可能有好結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0 08:55:00
四樓,照文章他是要"自己的車體險負責恢復原狀" 吧恢復原狀可不論價錢的啊要是換成金錢,就直接算折舊跟人工了.....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10 08:56:00
這兩個一定是綁在一起的啊,車禍賠償就是把車輛恢復到撞擊前一刻的價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0 08:57:00
而且是對方恢復,切車體焊上新的也是恢復的方式之一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10 08:57:00
這個我去年就玩過一次,用自己的車體險修車,再用鑑定報告跟對方求償價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10 08:58:00
11樓你不去保險公司工作真的是全民的損失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0 08:58:00
建議向保險公司出險及讓其代位求償就好了。保險法第53條之立法意旨是防止被保險人不當得利。--保險法第 53 條 (保險人之當然代位權)I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II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10 08:58:00
對方保險在賠償時就是一起算白話說就是,修車費加上價損費用不能大於車子撞擊前的價值由於你同事的車已經是十年車,基本已經沒多少殘值,修車費應該就大於原本殘值,所以按法律精神,無法另外請求價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0 09:03:00
保險公司願意幫你全額買單原廠修理費應該就謝天謝地了還有,給您一個基本邏輯謬誤,既然已經[恢復原狀][何來價值折損]?? 這兩者是矛盾的歐......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0 09:04:00
但污名化減損或交易性眨值,應該可另行請求,只是十年舊車,我不清楚法院多數判決的結果及見解為何?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10 09:07:00
m大,重大事故車跟非重大事故車的價值可是有落差的喔,不是什麼樣的事故都能修到恢復原狀法律精神是恢復原狀,但不是樣子恢復原狀,而是價值恢復原狀才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0 09:08:00
沒錯啊,阿既然求償是[恢復原狀],而非[修車費用]兩者意思自有不同問你一個最簡單的,請問你十年車,我用"新零件"替換上去叫做[恢復原狀]嗎?? 文字來講[當然不是]啊.....十年老零件,換成全新零件,當然就不叫恢復原狀不然為何求償金錢時,會計算人工跟[零件折舊]上去??恢復的是功能,但折舊要扣掉啊....所以法院才會算折舊民法雖然寫恢復原狀為原則,但是車子價值本自有隨年份使用而有損耗恢復原狀就是自己不能去修,隨對方搞了,你花錢修了,自然就是求償金錢,求償金錢就是算折舊啊想要告恢復原狀就是放在那邊不修但是放著不修,等對方修的損失(停車交通等)跟對方無關啊.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10 09:22:00
m大講的沒錯,所以這時會有很多狀況產生啦。以我那時狀況,最有利就是讓自己的車體險修車,再跟對方保險要價值減損。這樣可以變折舊問題丟給兩家保險自行解決,畢竟,自己的車體險沒有折舊問題還記得那時兩家保險公司也為了折舊吵得不可開交XDD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4-10 11:58:00
保險就是拿來處理這種事的啊光省你後續處理事情花費的時間可能都比修車費值錢算你月薪三萬 一天一千 沒有保險你要浪費幾個一千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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