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事提告請教

作者: imdcs (^^)   2020-11-25 14:55:07
想請問法律人前輩~~
我買了一棟公寓
我太太是屋子權狀所有人
我是貸款付款人
管理費也是都我付錢
也沒有任何積欠情事
我們社區有一個LINE的群組
裡面皆是溝通重要社區資訊的地方
包括:
1.垃圾桶的密碼(需上鎖防止外人亂丟)
2.管理室文件接收通知
3.管委會相關資訊公告
最近
我與同在LINE群組裡的一位委員有意見相左之意見
之後就被該名委員以非房屋權狀所有人剔除社區LINE群組
完全剝奪我參與社區之權利
造成後面一堆重要訊息,倒垃圾,收文件等情事上的困難
我認為自身的多項權利受損
想請問法律專家們
我能以刑法第304條妨害人行使權利
對這名管委會委員提強制罪的告訴嗎?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1-25 15:48:00
如果有限制區分所有權人才能加 那就你太太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1-25 16:14:00
不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5 16:41:00
開會時提出來啊~~~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20-11-25 17:12:00
這些資訊、公告有沒有其他地方或管道可以取得?
作者: imdcs (^^)   2020-11-25 18:17:00
回樓上大大,沒有公佈欄,規約也禁止公佈欄。只有警衛大哥可問,但我出門他還沒上班,我下班他已下班。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25 19:00:00
先不說你可能避重就輕,LINE不受法規保障。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1-26 00:10:00
自己組一個 排除該員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26 06:49:00
他自己拉群組沒用啊,他想看的是管委會群組而且管委會踢他剛好而已,不是所有權人算通融加入不論是不是委員挾怨報復,除非有特別條款其他人想拉他進入憑什麼依據?如果社區有幾百戶,每一戶都這樣搞,如何管理?太太是所有權人,群組加太太的LINE。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1-26 10:08:00
請夫人入組或者變更所有權人名義.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0-11-26 12:07:00
拿出所有權人的授權書去找管委會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26 14:15:00
授權書可能未必有用,LINE群組並不是制式規範。簡單說,加入群組的是不是本人號碼管委無法確認。自己說出來、或因故讓他人得知,何況還是跟委員爭吵LINE群組需要開委託書或授權書才能加入?不論是誰主拉的LINE群組,群組內所有人的權限是相同的所謂的規定、管理員、發言權,是我們自己腦補出來的規約任何人都可以邀請任何人參加群組,也能踢人,所以有翻群我為了方便大家拉了群組,所以規矩我說了算,授權書有用?垃圾桶密碼、相關資訊公告,就是有關住戶權益。如果管委會只能用LINE群組通知,本就不能亂踢人。實務上,拉群組是為了方便眾人,不是沒事自己搞事。可以節省他們通知或發公告,大部分不太設限(嘴巴講而已換句話說,不論是否挾怨報復、是否所有權人加群組。重要通知、更改密碼、公告,管委會本就有責任通知。再換句話說,太太是所有權人,為何先生被退群?可見故事還有很多魔鬼的細節沒有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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