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最近跟人買輛中古車,有付了一萬塊的定金,但是沒寫合約書,不過有對話訊息。
今天告知說不賣了,除非要在加價才要賣,不然就要退還定金,我方表示如果不賣就要退
回兩倍定金,但對方一直說沒寫合約,法律沒這條等等之類搪塞。只願意退回本金。
查詢一下這好像是屬於民法,也不知道是否屬於消費糾紛。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是會很複雜嗎?還是要走什麼流程?
需要從哪裡開始著手?
要的不是那一點錢,只是我遇到第二次同樣的問題,對方皮皮的還大言不慚我也沒轍,只
是想看有沒有什麼方法能給對方一個教訓而已。
請問是直接去法院提告就好嗎?會不會很複雜之類的?
在請各位前輩指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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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輩指導先申請支付命令,對方如有提出異議在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