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修繕問題糾紛

作者: windprism (where is the haha point)   2020-10-28 20:56:40
家人公寓的頂樓有漏水的問題,請了水電公司來作修繕,
合約書上註明保固一年,但是完工後的4個月內就繼續漏水,聯絡負責人來看後,承諾會
重新用彈性水泥補防水。
回去後負責人變得非常消極,詢問何時要來施工,一直說要聯絡師傅,再來就是line
已讀不回、電話不接…感覺對方是想拖超過一年,過了合約保固期就可以置身事外…
想直接採取法律行動了,但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不知該從何處開始著手?
我手上有對方公司章和負責人姓名的合約書,以及對方承諾會補施作工程的line對話紀錄

不知該從何處著手,有勞前輩指教,萬分感激!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11-01 19:47:00
民法493條,告知對方再不出來修,你就要請別人來修,你所付的費用將向他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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