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變態神父如果是在美國發文?

作者: yigu (要去了)   2020-10-16 09:19:49
ptt一位有名的帳號
暱稱是"名為變態的神父"
喜歡用小女孩為題材
發表各式文章
假如他是華裔美國人,住在美國
然後他同樣在美國的社交平台
以"名為變態的神父"的英文同義暱稱
發表同樣內容的文章(改成用英文語言)
這樣他在美國會出事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16 09:47:00
美國也有言論自由啊"言論自由"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0-16 10:56:00
看是什麼言論 兒童色情是明確排除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傘之外的
作者: songzhen ((#゚Д゚))   2020-10-16 11:33:00
文章跟持有圖片影片是不同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0-16 11:45:00
一樣啊 就算是文章也是要符合一定的標準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10-16 19:11:00
是那個名為綠畜牲的側翼嗎?應該是自以為八卦精神領袖的綠畜牲
作者: forcomet (無暱稱)   2020-10-21 11:49:00
上面就是很好的舉例是不是在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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