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現在人 看不慣就要告 能反制嗎?

作者: kao00917 (我要考上郵局)   2020-08-10 12:58:35
是這要的 我在社群網站 有人一言不合 就揚言提告
公然辱罵 防礙名譽 等等
也沒罵他 也沒三字經
看不爽就可以告嗎 ??
如果不起訴 能咬回去 例如 叫他賠請事假的薪水 或郵資
不然好像每次提告的人都佔上風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8-10 13:24:00
兩個人吵架 用詞是否不當的斷定本來就是法院的責任 和提告人的權利 到底什麼是"濫訴"你也說不出統一的標準更何況你說的罪名本來就很主觀XDD 個人覺得直接除罪比較快 可惜台灣太多人玻璃心舉個例子就是 我說A讀書讀成這樣 智商跟習近平一樣 你覺得這是讚美還是侮辱?你覺得會不會因為身份不同出現完全相反的結果 那要怎麼訂統一標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0 14:24:00
互相傷害啊..... ^_^
作者: kao00917 (我要考上郵局)   2020-08-10 18:22:00
現在越來越多人 喜歡告告的人 佔上風 被告還要發時間陪他 真的很不公平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8-10 20:29:00
U大濕教過,你可以先告對方的律師嚇嚇他們沒緣由亂告你可以告對方誤告,能被告自己也該檢討誣告,自動選字跳錯字詞
作者: ultratimes   2020-08-10 20:36:00
樓上,告律師這套通常是大企業才有效,個人還是算了大企業有專門法務可以玩,個人還是別告對方律師https://reurl.cc/N61G9Q 這就是一個告對方律師的例子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0-08-10 22:45:00
沒辦法 台灣爛訴的成本幾乎是0 不告白不告
作者: smt3457 (jacky)   2020-08-11 15:45:00
何時可以推動刑事訴訟也收費的制度?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8-11 15:48:00
直接妨害名譽除罪 濫訴就會少非常多了
作者: wilsontai (威爾森)   2020-08-12 00:00:00
有些人本身自己名譽就很差了,被講一下、觸到玻璃心,就見笑轉生氣,自以正義要告人,合法使用自己告人的權利,但其實明眼人都知道是濫訴,還一意孤行,真是不可取。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0-08-12 18:59:00
妨害名譽除罪沒用阿~~很多智障吵架吵輸就告恐嚇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8-12 19:28:00
好像也是XDD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8-13 10:45:00
至少進法院的case會少不少
作者: mp377720 (邁向大叔之路)   2020-08-15 21:23:00
最近某論壇看到一個人拼命的說他愛的品牌產品好話一直批評別牌,我跟他說自己沒買一直批評別人的東西幹嘛,結果他就說要開吉,現代人真的很奇妙
作者: kao00917 (我要考上郵局)   2020-08-15 23:56:00
所以被告很吃虧啦
作者: mp377720 (邁向大叔之路)   2020-08-16 00:02:00
真的超吃虧,有些人告人不是因為你誹謗、侮辱他...只是因為他容納不下別人的意見,利用法律來限制他人而且他的論點是他沒有批評人家的開箱文...所以不算批評"別人的"東西...所以說我誹謗,我看到整個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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