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出租屋問題

作者: wozmirror (藏鏡人)   2020-07-17 11:12:20
小弟有房子出租,但租客才搬入半個月而已,我就幾乎天天接到管理室電話
帶很多外人進出不登記,所經之處煙味嚴重且半夜擾鄰等等...
1. 我在合約上有備註擾鄰,抽煙等情況,房東耶權利解約,我是否可以直接拿回鑰匙請他?
2. 我之後才發現承租人未滿20歲,我是否也可以民法79條表示契約不成立,請他們搬離?
以上情況我押金有需要退回嗎,我是想房子如果沒什麼問題就退給他們就好
還請幫我解答,租到麻煩人物真的很痛苦,謝謝
作者: q347 (捕快)   2020-07-17 11:14: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17 11:38:00
效力未定,不代表你這邊可以單方解約吧(你成年了啊)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7-17 13:33:00
你有的是《民法》第80條催告權,而第79條承認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7-17 14:24:00
帶人進出為什麼要登記y你還是要透過法院判定 不能單方面解約
作者: CKYww (CKY)   2020-07-17 14:36:00
可以用82條撤回吧? 對方給付的租金 押金什麼的都要還就是了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7-17 21:02:00
很多社區都有外客管制吧 進出要登記姓名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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