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情侶分手東西不搬走(毀損?)

作者: Magicalcat (神奇的貓咪)   2020-06-10 12:38:39
男友2018年底和前女友分手,
同居多年所以屋中留下很多她和她女兒(不是和男友生的)的物品,
說好讓前女友放到她女兒2019年考完大學分發,看分發到哪,處理好宿舍住宿就會來搬走
結果她女兒成績太差根本沒考上任何學校
男友訊息叫她來拿東西也已讀不回
到現在2020年中了
我與男友過一陣子要登記,而且我9月就要臨盆
那間房間要準備成生產後月嫂休息的房間
堆滿前女友的東西除了看了礙眼還很困擾
現在男友和未來婆婆答應要在我生產前處理掉
前女友說好六月中會來拿
但她已經放鴿子多次,這次再放鴿子我實在是不想忍了
男友承諾6/20前不來拿要把東西打包丟掉
請問通知多次對方一再放鴿子不來搬走可以丟掉她的東西嗎?
這樣會構成毀損嗎?
難道她不來拿走,只能任由她放,我們沒有處理的資格嗎?
作者: CKYww (CKY)   2020-06-10 14:19:00
直接跟那位前任講不拿走就幫她處理掉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6-10 16:44:00
最合法的方式是民法767第一項所有權妨害請求權,或許可另外追討因雜物佔用空間之不當得利租一個儲存空間,把東西放進去,再依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請求費用
作者: bdbpzcatqpq (軟趴趴)   2020-06-10 17:06:00
直接打包寄給前女友不知可不可行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06-10 18:38:00
我同事就真的寄貨到付款給她前男友。就把那男的東西用黑色垃圾袋裝起來,叫大榮貨運寄過去
作者: stanlyleu (蒼穹之戰神重返人間)   2020-06-10 22:27:00
寄回去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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