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合夥生意,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作者: show1986   2020-02-15 19:21:28
各位晚安
請問我跟人(A男)合夥投資物件,招募廣告,賺取廣告費用,合夥簽約時,我跟A男各50
%股份,A男主導一切業務、財務。
後來我無意間發現A男用此物件,再跟其他人(B男)簽約,簽約內容為A男75%,B男25%股
份。
請問各位大大這構成詐欺嗎?這應該屬於刑事吧?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2-15 19:58:00
公司才有股份的問題
作者: CKYww (CKY)   2020-02-15 20:25:00
這應該只有民事吧 畢竟你沒有被騙 現在問題是他另外處分的部分只有他的50% 還是整個100%只是轉讓股份(民683)或拉人加入(民691)都要全體合夥人同意
作者: show1986   2020-02-15 21:05:00
他與B男寫的合夥契約書是寫全部(100%)因為裡面投資總金額是跟我的合夥契約一樣。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2-15 21:13:00
至多他無權處分吧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0-02-18 12:48:00
看不懂你們的業務是招募廣告,所以你是做廣告內容?!那B男是做什麼?!?
作者: yesohya   2020-02-18 13:09:00
看板之類的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18 13:59:00
簡單講,跟人家租下牆壁,架設看板牆,然後招募廣告刊登這應該不算是詐欺,而是業務侵占或者是背信不過,若檢察官看法覺得前面根本是假的,那就可能算詐欺若前面是真的,那A男再把這面牆拿去邀人入股?就比較算是背信
作者: show1986   2020-02-18 17:11:00
m大 專業,謝謝。現在應該是看背信還是詐欺,檢察官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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