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糾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19 23:51:19
我覺得你很多東西的因果關係都搞在一起複雜化問題。
※ 引述《kbshuu (阿燁)》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大家
: 最近困擾家人非常久
兩週前的車禍能困擾家人非常久,莫非你們家有預知能力?
兩週並沒有「非常」久。
: 兩個禮拜前,因為嬸嬸開車和機車騎士發生碰撞
: 嬸嬸的車子駕駛和對方碰撞
: 但是嬸嬸是在一個轉彎後,直行時發生碰撞
絕對路權而言,轉彎車就是肇事主因,看你們初判表怎麼寫。
白話就是你嬸嬸7、8成肇事責任+過失傷害罪。
: 撞的狀況,是聽到bon的聲音、嬸嬸才知道有碰撞
: 警察在做筆錄時,紀錄的照片是
: 車子駕駛座很輕微的刮痕、對方有倒地
: 之後對方送醫之後,我們也有去醫院多次探望
: 但對方感覺,就有之前的舊傷、也得知那個人
: 常發生車禍(因為事發地點是在家附近、
: 所以,附近的人都知道這個人的風評)
這段敘述我不知道你們家是不是住在合歡山,所以想法都合歡路線。
1,不論你嬸嬸是第一時間察覺或碰撞後才察覺,有影響嗎?
肇事責任與責任歸屬,跟你第一時間有無感受到車禍發生不影響。
除非你們未感受到發生車禍又造成對方更嚴重傷害或損失……
若是如此,也是你們多說多錯,講這些對你們不會比較有好處可能更傷。
2,你們探望次數、他是否舊傷復發,有影響你們肇事責任或過失傷害嗎?
常探望的好處是搏軟拼好感,降低對方提告的可能與和解求償的金額。
他有無舊傷完全不影響過失傷害的責任與可求償範圍,很難理解嗎?
3,如果懷疑對方碰瓷或利用車禍詐財,要勤於蒐證,不是勤於想像。
若無直接證據,這些無根據的猜想只會惹惱對方,甚至被告,於事無補。
4,車禍處理是根據事實,不是根據人品風評。
: 今天第一次和對方進行調解
: 對方來當事人、和他的弟弟及弟媳
: 沒想到弟媳竟然獅子大開口,要跟我們索討21萬!
兩週而言,如果對方療程已經結束,應該不必21萬醫藥費。
一般車禍受傷大約半個月開始療程告一段落。
一個月內能搞定完成療程的,應該是多是輕微皮肉傷,醫藥費只有健保自付額。
: 而且還不是合解、是跟我們索討出院費用、
: 還有往後的看護費,及一些零零總總的費用
醫院費用這些有單據實銷的部分,保險公司處理。
: 一開始對方弟媳就感覺做足了準備,
: 說我們如果不付這筆費用、就會有什麼刑事責任balanala
一半一半。
有準備才不會讓你們跑這筆帳,無可厚非。
若不認帳就走法律訴訟,兩敗俱傷。
他們拿不到21萬,你嬸嬸過失傷害罪。
: 而且,對方連醫師診斷書都還沒開出來,
如果雙方都願意和解,不一定需要診斷證明。
如果對方傷勢稍重、或醫師認定較寬鬆,診斷證明多久不能工作能另外求償薪資。
簡單說。
你嬸嬸肇責可能較重又過失傷害,等對方有醫師證明未必比較好。
: 看了對方的索討細項,很多內容其實根本不合理,
哪裡不合理?
舉例說明,不是「你認為」。
: 自費檢查相關診斷,請問合理嗎?
有公費檢查相關診斷嗎?
: 如果對方明明有舊傷,
: 趁著這次的事故一次完整大進廠維修(醫院做
: 跟此次不相關的醫療),這合理嗎?
看傷勢的因果與合理性。
看你們彼此舉證能力。
簡單說,不是車禍能導致的傷勢與醫療行為,你們不必買單。
但若你們無法證明與車禍無關,而對方能舉證是車禍導致、合理醫療行為,就認帳。
無法界定的部分,和解就看你們彼此意願,訴訟就看法官定奪。
: 我們可以等鑑定後再繼續跟對方談後續狀況嗎?
有意和解、沒爭議,初判表就能談。
: 鑑定會有助於我們家的肇責釐清嗎?
有。
但車禍鑑定看起來未必能減低或減少你們肇事責任。
: 還是說這場車禍、真的是算我們家問題嗎?
目前看起來是。
但我不認為21萬是合理數字。
: 雖然我們這一場談到最後的結果是
: 給對方七萬,之後的事再看怎麼樣
: 想請大家給些意見或想法
: 謝謝
和解金額只要對方同意即可,嚴格來說沒有標準或公定價。
數字談不攏,可以等對方提告讓檢察官跟法官給你定價。
但被告好像必須自己出庭不能請假。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0 05:20:00
謝謝大大的分析對方一開始的受傷,只有輕微皮肉傷送到醫院縫了兩針,醫院因為對方有糖尿病緣故把他轉到長庚醫院人都好好的、待個2-3天,轉加護病房https://i.imgur.com/y1Tpw78.jpg這是對方昨日調解時提出的索討家人也有去請警察去調附近的監視器,但是都剛好沒有那個路段的狀況 囧https://i.imgur.com/FmqFDri.jpghttps://i.imgur.com/sNT4qKn.jpghttps://i.imgur.com/kKR91br.jpghttps://i.imgur.com/KgDoKAa.jpghttps://i.imgur.com/8ah1bk0.jpg家人只有這些資料.....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0 10:00:00
初判表呢?你的敘述真的如他所說的太多主觀以及不清楚的地方還不如拿出初判表至於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清單 你可以要求詳細單據如果現階段調解不成 上法院法官還會要你們調解一次拿到初判表去申請車禍鑑定 3000元吧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0 10:58:00
警察說、初判表要一個月後才有昨天對方硬要我們拿出21萬,他們才可出院=.=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0 13:48:00
那就等初判表出來 對方自己開的沒單據都不算還有你的保險呢 強制險賠體傷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1-20 16:23:00
J大回的滿詳細 還是等初判表 才能初步知道肇責比例 七萬這數字還滿巧妙的 剛好就是刑事責任有可能的罰金區間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0 16:39:00
一開始開口要21萬,我們有難處,也無法接受我們在協調過程中,對方有談到先給他們10萬我們說,最多能拿出來就是7萬對方居然對著調解人(里長)說,向里長先借3萬硬要10萬,協調到最後,才說好7萬(還不是合解金)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0 16:43:00
不是和解金幹嘛給錢?
作者: yesohya   2020-01-20 16:43:00
我是對方會叫你去信貸 現在要過年正好借 XD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1-20 16:46:00
金額太高 可能要考慮讓對方提告 畢竟上法院需要單據佐證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0 16:50:00
車子只有保強制險 囧而且他列的那張表說,不包含請求強制險覺得很扯啊......謝謝你的意見自己的用字遣詞還有待加強,也謝謝大大願意說這麼多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1-20 22:33:00
假設案底對妳嬸嬸沒有影響的話,過失致傷到也還好,而且說不定讓她們去告,能拿到的也不多,我之前就遇過告60萬法院判1萬的,還有告50萬法院判5000的,而且阿過失致傷只要讓地檢署明白不和解不是妳們的問題,也是有機會緩起訴,即使起訴了也可以聲請簡判,簡判易科完後五年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就不會記載所以價金談不攏就讓對方去告,請律師寫個聲請簡判狀,還有民事答辯狀,去爭執一下金額,兩份書狀1萬以內有找,一定比賠21萬便宜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1-20 22:52:00
還是要正名叫過失傷害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0 22:55:00
嗯嗯,謝謝囉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1 10:48:00
跑法院不一定會有案底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1-21 17:55:00
過失傷害已經改成一年以下 不是六個月內 去年中才修法可以參考一下近三個月的判例 評估一下罰金會落在哪個區間
作者: kbshuu (阿燁)   2020-01-21 18:05:00
謝謝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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