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拋棄繼承有關勞保及動產處置問題

作者: andrea678 (飛啊飛)   2020-01-18 23:46:28
最近公公去世,因為生前有積欠銀行帳務 近期在辦理拋棄繼承程序有下列問題想請教各
位專家:
1.公公的勞保年金專戶的餘額視同遺產嗎?若我們已經打算拋棄繼承還可以提領嗎?
親戚有去問律師,對方說該專戶債權銀行沒有權利扣押 所以這筆錢可以領。但我的觀念
是這筆錢是被繼承人生前已收到的勞保給付年金 因為去世來不及使用所以還在帳戶內 應
該視同他的遺產,竟然已選擇拋棄繼承 就不應該提領。
請問勞保專戶的餘額真的因為銀行不可扣押而不算遺產嗎?另外若真的不能領 但去領了
又拋棄繼承會有什麼後遺症呢?
2.公公留了一台登記在他名下的機車 應該也視同他的遺產吧?那是否只能報廢?或是可
以怎麼處理啊?
3.如果有人真的失聯 那存證信函是要發到哪裡啊?
以上再麻煩各位指點迷津了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1-19 11:15:00
google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1-19 19:03:00
本法稱財產,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1項)銀行存款及機車都是屬於被繼承人留下的動產。這些動產當然就是被繼承人的遺產了。 至於拋棄繼承程序如有問題,就問承辦股別的書記官或法院訴訟輔導科。 補充:實務見解認為「拋棄繼承為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民法》第1174條第3項之通知義務是訓示規定且非生效要件(民國97年立法理由參照),但實務運作上,法院好像幾乎還是會要求拋棄繼承時要這麼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1-21 10:11:00
勞保? 勞退? 兩種給付並不一樣勞退專戶為勞工專繳專有,自然當勞工亡故後,"等同遺產"勞保老年給付或遺屬年金,則為權利,遺屬年金為遺屬專有享受之權益,自不得為亡故勞工債權人等扣押處分銀行現在當然沒權力扣,等到四輪繼承人全都拋棄歸屬於國家時,銀行自得跟國家請求執行債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1-21 17:33:00
全部拋棄後,會先聲請遺產管理人,算完才有國庫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1-25 17:57:00
是不是遺產跟可不可扣押是兩回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