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妹在打工的時候,因為保溫瓶都放在後場茶水區
(員工都放在同樣位子)
快下班前打開保溫瓶喝了一口,發現有很噁心的腥味且變成淡黃色(?)。原本保溫瓶內
只有裝白開水而已...學妹當下就把口中的水吐了出來,向領班反應。
但後來越想越不對,保溫瓶要旋轉關杯蓋,而且保溫杯上也有貼名字的貼紙不可能拿錯。
覺得可能是被人惡意的加入不明液體...其他工讀沒有發生這種情況,學妹推測是針對性的
行為...
隔天學妹去警局報案,當下警察說這個情況只能報民事。結果學妹又去地方法院,服務台
人員又說要自己找化驗的公司化驗處理找人然後提告(?)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報案不行嗎?上網搜尋新聞,被塗抹不明體液都能請警方處理,報案
要報什麼類型的案件呢?
學妹因為這件事情心理有了陰影,希望能找到這個噁心的兇手...感謝版上的大大提供建議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