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貸連帶保證人法拍債務問題

作者: mijiu (me9)   2019-12-17 13:36:55
今天去銀行債務部門回來
銀行給了3張債權憑證 未說明內容
債管只說一切都是依法處理 裡面的金額都是法院認證過的
分別是105年106年及101年 的債權憑證
其中一張最大筆的債權是當初91年甲屋法拍後不足款130萬元
另加計91年~今(108/12/16) 利息是220萬、違約金40萬
這一張債權總額約400萬
但是3張法院債權憑證上面都有註明
"債權人聲明債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致未能全部執行"
"依照強制執行法 發給債權憑證 待有財產時得與強制執行..."
感到困惑的事 我們沒有收到通知 債管說一開始一定有告知(91年時?)
也跟銀行說明 如果91年當初告知欠款130萬 我們還負擔的起 現在這個利息太誇張
銀行債管說 欠錢的人那麼多 怎麼可能每天去崔債 自己欠錢就要主動來還
還且很多債務人都不知道 跑到哪裡去了 我們怎麼找
我回說 我們30年沒換過通訊地址 這個利息200萬真的太扯 而且用年利率9%計算
債管也不耐煩 這就是法院認證的金額
要不要認帳是你們的事!我們只是依照公司作業!
後來債管叫我們回家想好 可以還多少錢 叫我們開價 他可以請公司幫忙(假好心
兇我們說 如果我們堅持要金額算清楚 法律條文契約 算清楚找律師處理
那他們也只好奉陪跟我們玩法律 到時候我們房子被拍掉還怎樣不要說沒告知(這算威脅嗎?
疑惑的點 這麼多年來為什麼都沒動房子的理由是什麼!
大可在91年甲屋法拍後不足額 直接動我們的房子 為什麼要拖到生出220萬利息!
連保人早在88年就把房屋賣給第三人 但房子抵押權還是在銀行
是不是銀行根本動不到這間房子!? 又找藉口不給我們塗銷?
覺得怎麼鬥都鬥不過銀行 要找律師也怕銀行直接叫我們賠全額400多萬
還是直接開個價 跟銀行算清這一筆帳....
債權人每天逍遙自在真的都沒法管嗎...
我們知道她現在在哪 但是他就是擺爛 他的子女非常有錢..也不想幫自己家人還債
我們住在921半倒的房子...因為沒錢 地震後房子半倒只能繼續住
結果半路殺來快500萬債務...這間房子都不知道 值不值這個價錢
家裡還有學貸..信用卡也還在繳循環利息..還有跟保險借錢未還..
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也不敢找債務管理 感覺更是詐騙...
就怕媽媽傻傻的跑去做一些事 或是又聽信別人胡說
20年前還是小孩沒辦法處理 導致事情走到這個地步..
現在至少成年了 希望能把事情圓滿處理
大家給點意見...先謝謝大家了...
有跟銀行要當初25年前的借據回來 我們會仔細研究裡面的條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17 13:46:00
不知道是你打錯還是怎樣 理論上債權憑證必須每五年換發91年的債權 應該是96/101/106換發三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7 13:47:00
不動的原因? 把債權養肥一點.....????
作者: mijiu (me9)   2019-12-17 13:48:00
銀行給3張的債權憑證 可能是只給最新的 3張金額都不同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17 13:48:00
銀行91年就催過債了 後續不繼續處理要看合約文件 可能是評估有房子還在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7 13:48:00
另外,連保人賣房子給第三人,擔保本身還是這房子買受人不會不知道抵押債權這一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17 13:49:00
建議還是全部拿去請律師過目看有沒有辦法爭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7 13:49:00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 訴訟 訴訟 訴訟債管無權核你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17 13:51:00
不見得 說不定可以談債清..如果房子真的不值錢的話還是得整體評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7 13:51:00
另外,若已經賣掉給第三人,那是第三人去扛擔保了吧...(簡單講....你就是第三人??? ^_^ )房子本來就是會被拍掉,銀行才不怕你哩~~~另外方式就是找民代開記者會,讓事件曝光讓外界來看待整件事情,這樣子或許才有機會談另外,你自己已經寫出為何銀行不法拍的原因了....所以呢,人家比你聰明,房貸不繳,甘願放給銀行拍掉
作者: mijiu (me9)   2019-12-17 14:00:00
真的是傻了 媽媽只有國小畢業 才會不識字去牽連保現在想是否就用現有房子再去貸款 把甲欠的錢還清還是把房子賣了...賣的錢拿去還甲的債我們沒現金 是否只能有這兩種選擇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7 14:21:00
銀行不法拍你家,大概就是你寫的 你家被列為半倒 吧等著收足貸款比較實際一點,法拍就是殺雞取卵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17 15:00:00
1,不管是無意、刻意,債權人要何時催討沒有違法。2,只要有債權憑證銀行本就可以不跟你協商,有執行標的。(沒強制執行或催討,還有一個可能是怕有爭議,後面補充)3,你再可憐、再無辜、再窮,都不影響債權與債務關係。4,扣除法律責任與效力,事實上你媽知情+你們認識債務人。你們不施壓債務人一家出面處理,就是代償,合情合理合法。折扣的生殺大權是在銀行方,你們要求銀行不是嗆銀行。簡單說,想貸款買房子,貸多貸少?你不央求我是嗆三小?有誠意<不是嘴巴說,要嘛有錢擺譜,要嘛姿態放低。可能有爭議、透過訴訟,前提是你們當初聯保的相關內容。未收到通知的可能性有二,一是你們家有人收到過、說謊。二是爭議案件或銀行未委外處理、或列為法務案件,流程不同你們家有人說謊,打官司訴訟只是浪費時間花更多錢。流程不同,你們可以找律師商討是否可以主張不知債務履行。後者,還是要跟銀行協商折扣空間,繞不繞都是要協商折扣退一步,講白一點,有債權憑證+有效,銀行不必鳥你。退一百步,再講白一點,拖欠越久銀行賺越多,何必急?銀行真忘記、怕有爭議、故意,類似你家世背景再悲屈。除了爭議內容確實有能能主張的空間外,不影響案情與結果。按照新規,本金不可能砍,違約金要看條文可能可以免。利息銀行可以主張安全按照債權憑證上所敘述計算。
作者: yesohya   2019-12-17 16:41:00
沒說妳說沒通知 現場跟妳說 妳說是恐嚇 真難伺候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17 18:06:00
沒差啦,已經提醒還得罪銀行代表,折扣有限了。銀行給的扣達,如果要白字黑字公事公辦空間很小。特殊背景、網開一面、人品好運氣佳,空間很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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