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下班後準備牽機車
發現插鑰插不進去 手去摸鎖孔發現滿滿的強力膠
當下腦袋一片空白 只想到怎麼有人這麼無聊
後來報警 警察來看後有拍照鎖孔車牌存證 也帶我去警局看路口監視器 整天從早到晚就只
有停在我旁邊的那位車主接近且停留一段時間
但監視器畫面很不清楚 警察說應該就是他了 但是要在調後續路口的監視器 確認他的車牌
第一次遇到這奇怪的事 想請問
1.警察只有跟我留電話跟資料並表示這樣就算有報案 如果找到人會聯繫我 不用開三聯單
如果要告對方毀損才需要開三聯單 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2.如果警察沒找到人 想請問小弟後續該如何處理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 還請版友們幫忙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