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有關偽造文書的問題想請問大家,以下以當事人為第一人稱敘述問題
問題描述=======================
8 年前我小妹借用我的一個銀行帳戶存錢,印章存摺交給她保管運用。
他也用我的名字向他當時任職的保險公司保了兩張儲蓄險 (保險費由他負擔)。
上個月他在沒有我簽名、加上不知道哪兒弄來我的身分影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保
險解約。
小妹已經承認保單是她申請解約的,但她睜眼說瞎話地說是經過我同意及簽名。
我已經有向保險公司申訴解約流程有瑕疵。
在對我小妹的部份,在我沒有實質金錢損失的情況下,
我可以控告她偽造文書或其他刑事罪責嗎 ?
或者,保險公司可以控告他偽造文書或其他刑事罪責嗎?
問題背景描述===================
我小妹6 年前開始計畫要離婚,所以想把他的錢藏起來,就借用我一個銀行帳戶存錢,
並用我的名字向他當時任職的保險公司保了兩張儲蓄險。
基本上銀行帳戶存摺印章及儲蓄險的錢都由小妹運用及負擔。
我爸爸在四月底前因車禍過世,留下的農地公告現值合計約一千萬 (雲林古坑)。
在處理喪事期間,小妹想解約儲蓄險把錢拿回去,要我簽名。
但我意識到她似乎對家產分配有不同意見,所以我就推說等家產土地都處理完我再簽。
後來經過幾次討論,小妹主張他有權利取得四分之一,
但弟弟與其他兩個姐姐主張應全歸給弟弟(三個女兒+一個兒子),
畢竟弟弟從開始工作後就一直有拿錢回家,家裡的開銷家具電器也多是由他負責購買。
而小妹很早就嫁出去,家裡的開銷當然他都沒有負擔過,
倒是每次回家當女兒賊當得很稱職。
所以家產就先擱著沒處理。我小妹的兩張儲蓄險保單我也就一直沒簽名解約。
在這幾個月,小妹三不五時就要求我簽名解約那兩張保單,
我還是那句話,家產土地都處理完,不管結果如何,我一定會簽。
但在上個月底,銀行通知我有83萬的從我的帳戶轉出,
我才得知那兩張保險被解約,但奇怪的是我並沒有簽名,
原來是我小妹冒用我的簽名,及不知道哪兒來弄來我的身分證影本,
以郵寄方式寄給保險公司的台南辦事處申請解約並解約成功,錢在入帳後不到兩個小時就
被他轉走。
因為小妹曾經在該保險公司辦事處當過業務,兩張保單也是掛給他的業務主管負責。
甚至我也知道我小妹跟該業務主管過從甚密。
目前我們了解的情況是:
小妹:保險解約有取得你的同意,簽名也是你簽的 (睜眼說瞎話!!)
保單業務:我不知道保險被解約,我沒經手,保戶可以透過郵寄方式申請解約,不用透過
業務
台南辦事處處理解約行政人員:有電話與你(應該是我小妹)對過個資,保險金也是退到你
本人帳戶,過程符合公司規定程序。
針對保險解約的部分,我們已向保險公司申訴並調查中,
保險金的部份我不會要,畢竟本來就不是我的錢,
但對於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竟就被解約,
我強烈懷疑,負責解約的辦事處有人跟我小妹內神通外鬼來達成這整個解約流程。
所以我要求保險公司一定要找一個人出來負責,不然我會繼續上訴到金管會。
因為這件事,加上這幾個月期間,
小妹對於爸爸留下來的農地地上物收成分配所主張的權利很不合理。
我和其他兩位弟弟妹妹決定上法院申請裁判分割家產,打算跟小妹斷個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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