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間接殺人 及 霸凌致人於死

作者: ochitsuite (冷靜點)   2019-08-11 21:10:33
例如
老闆心懷仇恨,心想為了殺一位公司員工,但又不能直接殺他
就故意開立不可能達成的嚴格條件,也知道這位職員的個性一定會因此而上鉤
老闆說:
只要讓公司業績達到一定水準,我就幫你大量加薪
於是這位職員為了達成業績加薪
每天24小時都在辛勤工作
結果公司業績不只沒有提升到一定水準
這位職員也因為長時間都沒有適度休息而死亡
請問這樣類似陷害的「殺人」行為,這位老闆有刑責嗎?(算間接殺人嗎?)
間接殺人案例:
A為了殺某人告訴B做某些行為可以為自己得到正面回饋
B姑且相信這件事可以為自己得到利益且也認為沒有任何違法之行為
在B不知道自己已經殺人的情況下以為真的可以得到好處
殊不知B的這個舉動已經達成了A殺人的目的
請問A這樣的間接殺人行為在台灣是否構成犯罪或違反法律?
另外,霸凌殺人致人於死
一位職員或學生,因為長期受到同事或同學們不當的言語霸凌與欺凌(但此霸凌行為尚不
構成任何刑事責任)
終究因不堪被霸凌的壓力而自殺身亡
請問霸凌者有刑責或需負擔任何責任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11 21:26:00
我在懸崖上放了一塊【請勿跳崖】的牌子。反骨仔跳下去了。我殺人嗎?主要看你有沒有【意圖】。舉個案子。B知道A對堅果嚴重過敏。把堅果混入A的食物中(此動作不違法)。之後A嚴重過敏休克致死。B被以殺人罪起訴。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8-11 22:48:00
如果你能證明老闆設條件的時候真的是要把員工弄死,「且」他知道員工因為某些原因一定會「拼死」去做,「又」這些工作確定「會直接讓員工死亡」,這時候才有一點點機會成立殺人罪,否則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聯性太低了。如果B完全不知情且以常理來看A教唆的行為也不可能殺人,那B就是無罪的,A則是殺人罪。因為A的動作雖然常被稱為「間接殺人」但實際上他的行為跟結果有很明確的因果關係「直接導致」他人死亡。霸凌想要搞到人家自殺,不觸犯刑法還真有點困難(277,284,305,309,310,354...),那如果對方真的太敏感情緒不穩,視情況也可能構成加工自殺。以上都是個人見解而已==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8-12 00:33:00
基本上缺乏相當因果關係也可能缺乏可歸責性又不是機器人 要你做你就一定得做霸凌也是一樣 霸凌行為跟自殺連結不足
作者: ultratimes   2019-08-12 01:47:00
推1樓,有時候意圖很重要,手段反而是其次例如我要某人死於空難,然後就要他一直搭飛機假設某天真的死於空難,雖然並沒有在飛機上動手腳或是飛機空難是因為別的因素所造成但這都難以撼動意圖和手段的連結,比較麻煩的是證明畢竟有些比較誇張的意圖和手段難以證明關聯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9-08-12 02:40:00
你有辦法用讀心術讓老闆親口承認就有啊,哈,你能嗎?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8-12 08:37:00
法律上是成立犯罪的,但事實上無法證明,只會成為你說的事實,無法讓法官相信。以推文言,反骨仔真的在你特殊認知下,跳崖死了,法官卻會說反骨仔一堆,只死一個,可能他跳崖另有原因^^你可能要舉證,這個反骨仔看到叫他不要跳崖的牌子,就會跳崖,好多次記錄了,這樣才有可能有機會證明。跟樓上相反的是,反骨仔必須每次看到(至少很大機率)都跳崖,才算殺,如果叫人搭飛機,法官應該認定沒有殺人的決心!!!就像放放糖殺人,必須那個人吃方糖就死,而非一而再再而三期望他不斷吃,超乎常理的吃,然後死,這樣的殺人方式,其實不含有殺人成功的故意或稱決心。簡單說,就是法律不希望懲罰這樣小小小的惡意,人生難免對他人有此惡意,此惡意不足以震懾人心,不值得用殺人罪懲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12 09:00:00
老婆想謀殺老公,於是天天要老公一夜七次老公最後精盡人亡,開車疲憊撞車死亡,老婆獲得千萬保險理賠,你說老婆有沒有犯罪呢???就算老婆自己到警察局自首,甚至鉅細靡遺描述殺夫過程但,原PO你認為,檢察官會起訴這位黑寡婦嗎??? ^_^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12 15:15:00
說到保險金。舉個日本的案例。一個寡婦再婚。幫先生保了高額保險。之後餐餐都是豐盛的高熱量食物。續弦的先生後來三高引發併發症死了。還有一個是韓國一名女子吃了當地青山名料理活八爪魚之後死亡,起初懷疑她被八爪魚的吸盤黏住喉嚨導致窒息,後來警方查出女死者被男友強塞活八爪魚殺害,男方的殺人動機是騙取保險金,早前被判終身監禁。人的惡意黑洞沒有極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12 15:52:00
爽死總比噎死好(茶~~~~~)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8-12 15:55:00
強塞活八爪魚殺害 <- 這個事實因果關係很明顯了吧?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8-12 18:32:00
餐餐豐盛食物引起三高症xddd 有錢人專屬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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