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

作者: Mrguo (guo)   2019-07-23 10:26:43
政府篡位奪取了人民為國家統治者的地位及權力,人民成了政府率性宰割的俎上肉
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示「憲法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民權初步序
」載「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三民主義文言本載「而今之行政首長、凡
百官吏與及政客、議員者,皆即此四萬萬人民之臣僕也」、民權主義提到「可見從前的政
權,完全在皇帝掌握之中(統治權亦稱政權)…在共和政體之下,就是用人民來做皇帝」
;憲法第1條載「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民生主義提到
「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國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
民所共享」,施行憲法,民主即「人民晉身為皇帝、國家主人、統治者」,國家由全國人
民一起治理及共享,政府居於臣僕地位須忠於人民為國人服務;未來兩岸合一也必須如此
。不實行憲法規範的民主,人民將永遠是政府率性宰割的俎上肉。
以前的皇宮是皇帝行使權力的地方,憲法規範的國民大會就是皇宮,是人民行使國家政權
的地方;因為人民不可能聚集起來行使權力,才規範由國代臣僕扮演欽差、傳令兵角色,
負責蒐集彙總人民意見並表達出來;多數人民的意見就是人民的決定,就是國家政權的實
現,就是聖旨;地方人民比照辦理行使地方政權(憲法第112、118、122、128條)。以前
李登輝、陳水扁擔任總統臣僕,勾結國代等人,偽稱國代臣僕可行使國家政權,並乘機廢
除國大,不讓人民行使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馬英九、蔡英文擔任總統臣僕,政府繼續給
人民洗腦,要大家唯臣僕之令是從;致人民從來沒有以統治者身份,依憲法規範行使國家
政權及地方政權。憲法第27條規範之修改憲法,屬統治者行使國家政權的範圍,也就是說
,只有人民才有權修改憲法;國代臣僕只不過是人民的欽差、傳令兵,自無權修改憲法。
憲法增修條文其實是李登輝、陳水扁操弄國代傀儡,基於彼等私利製作、欺愚國人、假傳
聖旨的偽文,自不具效力;政府予以奉行至今,不過是臣僕們眾口鑠金術的呈現,浪費公
帑亦極其嚴重。
(民國)82~83年時,我曾經要求將政權還給人民,對我的要求,國代、行政院、行政法
院、司法院臣僕均拒絕(詳見下述網頁文)。
一些政治人物主張的政黨政治,以國民黨、民進黨為例,只知道權力分贓、爭權奪利;致
憲法從36年開始施行,憲法最基本的民主,至今仍不得實行;所謂的政黨政治,其實就是
亂黨政治、政黨亂國政治。政府一直為劣質政客、劣質政黨所把持,人民不知覺醒,將繼
續惡性循環下去;欠缺憲法規範的民主思想,誰也救不了充斥劣質政客之我們的國家。
我於106年檢附「兩岸存在問題的解決之道」一文(
https://www.ptt.cc/bbs/LAW/M.1559089594.A.568.html)行文總統府等十餘單位,對憲
法內涵、政府嚴重玩法弄權及兩岸關係均有詳細說明;劣質臣僕基於私利,已將「中華民
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改裝成「中華官國為官有官治官享之官主共和國」迄今
,整個政府集體叛亂,觸犯內亂等刑責,至今沒看到這些臣僕有絲毫改正之意,仍無意將
政權還給我們大家,大家應記取教訓。為了我們自己及後世子孫的福祉,需要大家出錢出
力,請大家幫助我,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將國家導入正軌,謝謝您的付出及參與。
王果雄,電話:(02)29486851,住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43巷2號5樓,e-mail:
[email protected],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王果雄政治獻金專戶:郵局代號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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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7-25 09:54:00
民主本身就不可能實現...因為不是只有一個人,怎麼主???既然多人,就只有被統治或統治,自由更是跟民主相違背的東西.....民主自由好聽話而已,民主自由跟專制獨裁只是程度差,是50步狂笑百步而已。要真有民主素養,就會懂得尊重二字,不會以為五十步可以笑百步了....
作者: danny1996 (可可)   2019-07-24 20:28:00
他們做得很爛 所以快來選我
作者: skypilot (單身的飛行員)   2019-07-23 10:57:00
亂po
作者: kangta0819 (嶄新)   2019-07-23 11:11:00
這不能噓?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3 12:06:00
說認真的。只有抱怨沒有解決辦法的候選人我一點都不會想支持。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9-08-07 05:45:00
有一種文法叫分段,分段要後退兩字憲法前言是這麼說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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