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與二房東租屋糾紛

作者: cispack (cpack)   2019-06-20 01:25:58
大家好,
我的朋友當初向二房東承租一雅房,
沒簽約也沒押金,
後來與二房東鬧翻,
決定搬走;
因為之前的不愉快,
朋友決定把入住時貼的地貼拆掉,
當然地板就留下一些膠痕,
現在二房東要求朋友去清理,
否則將寄存證信函,
二房東並表示已告知房東(這部分存疑),
若朋友還是不處理,
將對朋友提告要求損害賠償。
這裡想請教朋友與二房東並未簽約,
且膠痕第一時間也有處理(當然因為賭氣沒清乾淨)
請問這種情況二房東可以以什麼理由主張損害賠償?
如果今日真的是房東出面提告,請問告得成嗎?
如果成立,朋友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呢?
不好意思還請大家不吝指教,小弟也會繼續爬文,謝謝大家。
追記:
請問大家,如果進入法律程序(開庭審理或和解,大約需要多久才會有結果呢?)謝謝大
家。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6-20 01:46:00
就賠錢阿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9-06-20 03:11:00
房東可以對你主張民法184I前段對二房東主張433I 二房東則是對你主張432I房東的部分只要可以證明是你弄壞的 就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至於二房東對你的主張則是他要證明你們有租賃關係並且損害是你造成的 你對房東的抗辯沒意外只能說 那不是你弄的 對二房東則抗辯你們沒有租賃關係 所以不能主張契約責任
作者: cispack (cpack)   2019-06-20 09:53:00
謝謝大家意見,實際上是沒東西壞掉,就是地板變黏了要掃而已,我再把大家的意見轉告朋友,謝謝大家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9-06-20 12:44:00
其實清理遠比法律程序簡單 只是要賭氣就隨他去吧
作者: cispack (cpack)   2019-06-20 15:30:00
謝謝樓上版友,我也跟朋友說過類似意見,現在看起來就是意氣之爭
作者: Randytofu (tofu)   2019-06-22 11:35:00
如果今天你是房東,你自己願意被人這樣用嗎?你朋友的不對自己就要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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