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不小心僱用逃逸外勞當看護

作者: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7 18:13:15
前陣子家中長輩住院時透過醫院找看護,連續換了三個不是時間無法配合就是照護不佳
,後才透過以前曾經來看護過的中國人介紹,找到一位越南籍的A看護,把長輩照顧的非
常好,直到出院前2天她說家裡有事需要離開,我們便請她再幫我們找人。
新來的B看護照顧2天在我們要去辦出院的前一刻,護理站突然通知我們說她被移民署帶
走了,到醫院時已經沒看到人。介紹的A跟我們說B不是非法的,只是來台時間不長還沒
有工作證而已,希望我們將2日看護費交給B的先生。
而後就接到移民署來電表示B看護其實是逃逸外勞,要我們去署裡說明一下狀況。筆錄做
完後說後續案子會轉去勞工局,若要開罰也是由勞工局通知。
我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B是逃逸外勞,當天A跟B交接時也都沒說,B還自己說嫁來台灣十
幾年了。而有些人會因為便宜去僱非法看護,但B的看護費跟一般看護一樣(一日2200元
),我們並不是為了便宜而去鑽漏洞。
目前A說B的先生一直在催看護費,說這事情跟我們沒有關係,移民署或勞工局找也不用
理,他家的親戚是xx分局警察之類的,若我們不給錢A得要自己賠給B。我們跟她說該給
的錢會給,但目前這個案件還在審理中,事件釐清流程走完再聯絡她給錢。
現在一邊忐忑著15-75萬的罰金跟擔心她們會去告我們不給錢很頭疼,想來請教板上的各
位,接下來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17 19:37:00
下次要看身分證。
作者: who776 (阿光)   2019-05-17 20:07:00
建議找律師處理吧,都到這個程度了,不要省律師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7 23:22:00
非營利大概只會罰15~19萬 然後應該是不用浪費律師費了雇用是事實..規定就是不能雇用, 除非對方有偽造證件不然你沒有善盡查證義務也是你的過失基本上這幾條不會因為不知道就不用罰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5-18 00:13:00
推雇用是事實,該罰款跑不掉;雇用是事實,該付錢記得付
作者: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0:37:00
謝謝以上各位答覆出院那天已經準備好看護費要給B,但過去時她已經被帶走也無法確定自稱是她先生的人到底是誰??錢交給他合適嗎??匆忙之中又太相信A而未檢查證件是我們的疏失,A與B不會有法律責任嗎??若只有雇用方會被罰款,真的有點無奈啊..但該給的看護費還是會給,只是希望A跟B能誠實陳述事實有點擔心她們會扭曲事實導致對我們不利,滿矛盾的QQ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9-05-18 01:14:00
移民署逃逸外勞怎會有「在台」的先生?
作者: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1:39:00
謝謝指正。B的"先生"會來拿錢是她們的說詞...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01:42:00
老實說 這個貴到有剩。一般黑工的行情價大概是1千2。 而且是月結
作者: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18 02:03:00
如果知道B是黑工就算費用便宜我們也不可能僱用的..醫院配合的仲介公司所派來的看護都很差,不得以只好外找,單純想給住院長輩好的照護而已...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02:18:00
最近也有個朋友也是在醫院請外勞。也是不知道那個是非法黑工不過運氣比較好沒被抓。 一般請外勞都要透過政府認證的人力公司。 光是跑公文跑流程 越南的要兩個月. 菲律賓跟印尼要四個月。 然後菲律賓還要額外一萬五的買工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2:41:00
醫院配合的都很差? 因為 "合法" 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5-18 08:55:00
看在罰鍰的狀況下,找律師幫忙處理,有可能兩千二,該介紹人A和先生(馬伕?)各抽五百,讓律師教導你怎樣蒐證和把損失降到最低。
作者: DaveLu (Dave)   2019-05-18 08:56:00
跑過一次看護外勞申請,開始到人來花了5個月,期間還先用台籍頂著,口頭講一講馬上就有的外籍看護真的有合法的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9:07:00
他以為是已經具有台灣身分證的外配吧....不過,說真的,證件不願意看,不走合法管道,要怪誰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18 10:22:00
要短期請到外來也有辦法 就是找剛好有人退下來的像是原主人不滿意或剛過世 轉出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18 14:48:00
不給錢就不算…(誤),我去罰站
作者: yesohya   2019-05-18 17:25:00
合法的只須做法定的工作範圍(這範圍遠比多數人認知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17:53:00
無法回答你太多,只能告訴你,合法的勞工本來就會"拿翹"所以你才會覺得院內合法的工作表現差因為,人家還要被抽成,知道嗎???
作者: masakaka (Everything is Nothing)   2019-05-21 13:27:00
後續詢問政府機構表示雇主可以依"照服證"當作合法依據,拍照或影印留存。但看護公司表示因個資法不予留存檔案,這種互相牴觸的狀況令人無奈..長輩目前再度住院(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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