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朋友住在偏鄉
所以家有一小塊地
他們家都拿來停車用 (一台車的大小)
然後也有蓋個小遮雨棚
就這樣停了20幾年吧
某天被鄰居告知
那塊地他們最近買下來了
(至於跟誰買 朋友也不知道)
所以我朋友不能用了
要我朋友趕快把車移走
朋友心想真的是人家的地
跟他買好了
但對方表明只租不賣
想請問的是那這樣上面的遮雨棚
朋友可以自費把拆下來自用嗎
(因為似乎舊建築物拆下來
新蓋的似乎就是違建了 對方也不能用)
或是有其他方法可以拿回那塊地嗎
對方這樣有無觸犯到不當得利這條呢
謝謝各位
不太懂法律 所以來幫朋友請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