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網路上散播不是事實的言論,但未達妨害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9-01-10 23:37:28
請教
1.
公然侮辱和悔謗罪
其中的相異點主要在於?
2.
如果今天對方
說了一些還不是事實但又和事實有點關聯的話
心裡聽了很不是滋味
這樣可以構成誨謗罪嗎?
3.
另外想請教網路上公然侮辱去警察局可以告嗎
這樣是不是可以先讓警方/檢察官找到相對人
還是要寫好訴狀及相關證據去法院申告?
然後檢察官會去找到相對人?
我知道自己應該先爬文
但還是忍不住先問一下
如果覺得我問題很白目
請不要回答我, 我會自己好好爬文 ><
作者: hidog (.....)   2019-01-11 11:15:00
給樓上 雙方學歷高,有錢人,判個五萬十萬都有會需要看個案.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1-11 11:10:00
民事可以求償.....1元^^ 除非你是名人,或是舉證對你造成什麼經濟上損害,要不然單純名譽賠不到幾萬@@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1-11 02:54:00
是不是事實不重要,誹謗罪能證明事實者不罰是有但書的,私德不涉公共利益者不在此限。所以就算你真的有做那件事,他也不能幫你宣傳。
作者: hidog (.....)   2019-01-10 23:44:00
必須要貶損社會評價 例如我說你早餐吃麥當勞你早餐吃的是肯德基 此時不構成妨礙名譽雖然與事實不符 但不會影響你的社會評價唔 只能個案認定也可以提民事 看你自己民事是不管過失或故意 能貶低評價就有機會構成侵權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12 00:17:00
檢察官會自己找到相對人,警局不願處理機會比較高因一般警員不太會懂如何調查IP
作者: hidog (.....)   2019-01-12 00:57:00
建議是賠償跟道歉一起請求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2 01:16:00
所以超級支持侯友宜,絕口不譴責他再來一次再幹一次鄭南榕事件的言論,回應說支持就投、不支持就不投,被網友公布在網路以受公評,是如何貶損巧芯的社會評價?哪個你真的你?看來只要不涉及正妹就是對的 大家都公正客觀起來了 呵呵還有巧芯超反轉型正義,談到鄭南榕還會笑,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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