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友濃縮徐巧芯節目談話 這樣下標遭起訴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0:40:42
超扯!比扯鈴還扯!本案居然提起公訴!
中華民國還有司法正義嗎?臺灣還有言論自由嗎?
吳秉叡感慨說「當年我(侯友宜)再回來一次還是這樣幹(鄭南榕)…聽了很難過」
徐巧芯接話說「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支持與否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民眾會支持嗎
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去做選擇」
「你可以難過沒關係,呵呵呵^_^」
可見這段短暫對話場景的「話題主題命題」
就是我所認知吳秉叡、綠營和葉菊蘭鄭竹梅受害家屬所認知「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
有何不對?
巧芯不敢譴責侯友宜而巧妙迴避說支持他的就支持,不支持的就不支持,
她不就回應這件事嗎?不然她沒事說「支持誰就投誰,不支持就不投,是民主真諦。」
不就廢話?我無聊沒事這樣下標,幫她宣傳這種廢話以顯示她民主女神幹嘛?
就好像某知名導演一再唬濫的三小貨出去人進來哪裡發大財一樣有何實際具體意義?
她公開回應的就是(對方辯友所爭論的)「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這事件,
而口頭語言辯論場合不可能對方所講一字一句妳還要每次如實附和一遍才能回應嘛!
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我只不過幫她補上她所回應的事件而已,這樣就要告我加重誹謗?
一般網友互辯愛計較到提告也就算了,今天她什麼身分?
前連續兩屆三軍統帥大總統馬英九御用發言人!
首都議員高票當選人!爭相繳請上政論節目爽賺一小時3000元暴利有錢人!
國民黨御用超級高級律師團隨她吃到飽所以絕對爽告網友毫不心疼手軟特權人!
這樣就受不了?可她八卦板早先明明宣稱針對吳錚種種百般攻擊抹黑都忍辱負重不是嗎?
八卦板標查「芯」就看得到歷史資料,我只不過拿她公開上節目才發言十幾分鐘
就爽賺五千元的高端收入暴利言論出來表達一下不滿,這樣我要被國家機器追殺到脫褲?
只因為吳錚明顯比我高、比我帥、比我有錢、比我有美國家族家室背景、
比我有時代力量政黨奧援,所以巧芯不敢動人生勝利組的他,看我nobody好欺負不是嗎?
最可怕的是,起訴我的還是一位偵查庭時職銜標牌寫著「實習司法官」!
一位看來應該三十歲上下年輕人,跟巧芯同輩新生代,然後這種思維思想?
妳覺得我誤解你,澄清不就好?她也澄清了啊!還是堅提告?不就仗勢法院KMT黨營事業?
誤解是誹謗要件?就算曲解好了!曲解是誹謗要件?通過司法特考法律這樣學的嗎?
如同誣告要件一樣!只要對方不是無中生有告你,即便他張冠李戴移花接木都告不了,
事實要件就在那裡嘛!你怎證明他就不是天生智障邏輯錯亂?又有誰正常檢座會追究?
誹謗同樣啊!大法官釋字都告訴你了任何單一事實組合起來就都俱在,
只要他經其腦袋排列組合主觀猜疑幻想確信為真而為論述,
就不能以刑法相繩!全世界都一樣!就我最倒楣提告起訴的皆非正常文明(政治&法律)人!
這不就是浪費司法資源最惡劣示範?
黨國紅人新星明星巧芯依常識一毛律師費都不用花,那自訴就好了啊!
竟然要求律師陪妳做筆錄讓備極辛勞警方幫妳大小姐辦這種鳥案?
甚至驚動勞動出動警局警官親自帶警員開警車上我家逮我走啊!
別人被訴妨害名譽超小案都寄通知書去警局說明,就我超級巨星受此東廠特級待遇?
然後爆料控訴也沒媒體敢追,足見其背後黨國闇黑勢力多麼龐然巨獸壓制第四權!
而且好命好運恰巧剛好遇到藍腦黨國年輕實習司法官嘛!(這機率估算低達負94.87%! )
擺明濫權起訴後,多少檢察署和法院基層人員就要應付這種鳥案帶來的業務量?
人家絕對幹得要死啦!就為一位少年得志的大小姐!沒種承擔言論須受檢驗之大政客!
多恐怖啊!徐巧芯被鄉民號稱改革又老又腐國民黨新生代明日巨星啊!
本案承辦年輕實習司法官萬民期許應是司法改革新生代生力軍汰換黨國餘孽老不修啊!
結果結局竟是這種下場!說出去有誰不以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明訂黨營檢察署幹的好事?
可偏偏八卦板&政黑板力挺黨國權貴徐巧芯告死不同意見小網友迫害良心良知良民可也!
作者 XindeX (【火神‧炎焱燚】)
標題 [爆卦] 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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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7QnXaRKfrmY?t=2926
吳秉叡:我不是說要去處置侯友宜什麼事情絕對不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今天侯友宜的那一篇說法讓我心很痛
為什麼因為他講說當年他是奉命行事
如果再來一次他也是會這樣子做
那代表什麼意思代表他到現在都不認為
當年這樣子的決定跟這樣的判斷是有傷害人權的問題
我的意思是我們沒有要去追究侯友宜責任
就算是要和解派你也必須要去承認當年傷害人權
是不是在你內心在你每天內疚神明的時候要去反省說
有沒有真的去做了當時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判斷而不要這麼傷害人權
他如果連這一點點思考的空間都沒有的話
我認為我們根本跟不同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想法的人在沒辦法對話
徐巧芯: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支持與否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吳秉叡:如果你今天回去到發生二二八時代的陳儀假設還在人事啦當然是不可能
他跟你回答我當年也是宣布戒嚴我也是依照法令
槍斃了這麼多台灣人、外省人、原住民
我覺得我當年再回來一次我還是這樣幹
如果你講這種話可以接受嗎
徐巧芯:那民眾會支持嗎
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去做選擇
吳秉叡:對我只是說我難過因為跟我的價值觀念完全不搭軋
徐巧芯:你可以難過沒問題呵呵呵
作者: CrazyMarc (府城賈文和)   2019-01-10 16:59:00
(  ̄ c ̄)y▂ξ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10 19:29:00
說老實話。我看完你的敘述。覺得中華民國還是有司法正義的檢方勘查該節目的錄影畫面,沒聽到徐巧芯有說過江男所提的那些字句,認定江男此舉並非屬於善意評論,已構成加重誹謗。江男。你看了節目要怎麼想是你的自由。但是捏造別人沒有講的話。就是涉嫌觸犯加重毀謗啊。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9-01-10 16:17:00
建議你直接不要找律師 要是被定罪還可以考慮變烈士當21世紀的鄭南榕
作者: yuki921 (我原來還留在原地)   2019-01-10 15:26:00
我怎麼可能有錯?一定都是they的錯啊!!還沒有延伸勒 呵呵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0:43:00
想問一下 告訴乃論刑事案件 會像民事一樣先送調解委員會嗎還是法官本人當庭先行調解?又公訴檢察官有無權力當庭撤銷告訴?也覺得案情太扯的話。畢竟起訴的還只是實習司法官,真不知公訴檢察官要怎麼拗…
作者: hidog (.....)   2019-01-09 00:49:00
乖乖去準備訴訟吧 貼在這邊沒用他你可以主動告訴法官你有和解意願 但對方不想和解你也沒輒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0:50:00
批踢踢檢察官鄉民們 換作你們 真的昧得了良心咄咄逼網友?
作者: hidog (.....)   2019-01-09 00:50:00
老話一句 謹言慎行 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作者: hidog (.....)   2019-01-09 00:51:00
攤手 你要覺得我在逼你 我也只能兩手一攤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0:51:00
你過去的言論都打你現在的,真不知要相信誰,你們先喬好。
作者: hidog (.....)   2019-01-09 00:52:00
針對我幹嘛 我又不是告訴人www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0:53:00
公訴檢察官明知起訴檢察官枉法濫權,當庭撤訴於法有據嗎?
作者: hidog (.....)   2019-01-09 04:49:00
照你目前的策略 被判刑的機率很高 自己好自為之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06:39:00
怎麼有點像律師口吻批踢踢法官鄉民們 換作你們 真的昧得了良心判得下去?我用了什麼策略我還真不知道 更厲害的是你還能看得到為何不是公眾政治人物徐巧芯謹言慎行 人家在難過妳在笑為何不是公眾政治人物侯友宜謹言慎行 說啥再一次照幹不誤連笑意都不藏、悔意都不裝 反過來告網友罵東廠 天地顛倒嗎真的是「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嚎!」咦怎有點耳熟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09 08:03:00
給你一個方向 用兩公約去辯護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0:17:00
最佳的訴訟策略:趕快跟對方和解,說你願意在ptt八卦板PO悔過書。不然就是錢多準備一點,通常判有罪的話,就拘役得易科罰金吧?如果你要爭取言論自由的話。損害名譽權的慰撫金也準備一下。
作者: hidog (.....)   2019-01-09 10:34:00
我是對造 我就把你寫的這幾篇文章印下來陳報給檢查官希望告訴人沒看法律版 不然你有機會被重判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0:47:00
之前來這裡的一位網友,他過去拿某個網友的留言在新聞平台罵法盲還是什麼的去霸凌她,後來被人家告上法院最終被判了拘役50天,易科罰金也要五萬這人的問題在哪?看不到自己錯誤 又愛跟人家辯 但又說服不了人但來這要幹嘛 他想告警察還是檢察官 我忘記了有一次我很好奇稍微查了下 才發現他為了這個案件到處問 然後常常把裡面的檢察官掛在嘴邊講反正他就是打死不認自己有錯 也不是他發的文 但最終還是被判拘役50日給你參考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1-09 12:55:00
樓上講的那個我有印象話說巧芯團隊應該是有人在用ptt,原po這樣發絕對得不償失啊......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09 13:28:00
能刪文和解是最好,起訴後正式開庭前告訴乃論會給一次調解庭,如果調解不成立就會進入審判程序如果被告硬要辯護,對方是公眾人物你可用兩公約去處理相關辯護策略你要去翻判決書就會有很多範例但是硬要辯護燒時間燒腦除非你不怕這種 大概要花1年先要估算會搞到二審時間。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4:07:00
就旁觀者的角度,希望能看到最後哪一個會被法院認證?以被告的角度而言,能和解請告訴人撤回告訴,才是最佳訴訟策略。我個人如果是法官的話,會判你有罪,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因為你的標題跟徐巧芯在電視講的內容,我個人認為是不相同的內涵。等等,拘役三十日有點太重了,改拘役十日好了。問題是你還有民事求償的問題啊!
作者: hidog (.....)   2019-01-09 14:20:00
但亂罵檢察官這點被陳報上去 我覺得會被判到50天XD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4:20:00
我建議你在八卦板的發文,最好趕快自刪。我如果是徐的律師,立馬把那篇文章存檔當證據,拿給法官看,還罵檢察官咧,看法官心證天平會傾向你才有問題。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09 14:53:00
這民事求償對方還沒,但我遇過開價2百萬等級實際判多少法官會去查雙方資產與社會地位等等雙方是名人就賠多點,名人VS鄉民 就低一點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9-01-09 15:12:00
都來這個板求助了姿態還這麼高 欠你的嗎 都成年人了被告還只會到處哭哭 可憐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09 16:59:00
翻譯:我自認普通人所以可以隨便亂罵。名人告我就是不對。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7:17:00
哪裡隨便亂罵?請論證。這裡是法律板,不是八卦板,謝謝。八卦板去看她最近豬瘟牽拖92共識的臉書文,下面推文:垃圾智障腦殘噁爛白癡廢物屎腦豬尾性奴,這才叫亂罵,懂?如此重視名譽的她不告嗎?最好以前她就沒被罵過,怎不告?偏偏挑一個有憑有據毫無侮辱字眼的來告,什麼意思?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09 17:26:00
其實這麼有自信現在不用來這邊發到時發你的勝訴判決就可以了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7:34:00
板規:本板重於學術研究與實例問答 秉持著法律服務之精神我想任何酸言贅語都無濟於事 今天這不只是我的事 弱勢鄉民都可能遇到權勢政客司法欺凌 所有討論都可以當作日後教材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9-01-09 17:50:00
啊不是推文都告訴你了 不然你還想得到什麼答案 不然我幫你徵求好心人跟你說些吉祥話好不好呀~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7:58:00
我們就是在等你這個案例的判決結果,來當作教材……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09 18:11:00
罵人要技巧,沒指名亂罵 沒有對象可告!你寫了對方沒說字眼,自己整理腦補就GG了你有所本就不用怕!寫個答辯狀給法官看看最差就是告到二審再來賠錢!
作者: hidog (.....)   2019-01-09 18:14:00
這邊該教的還是有教,自己聽不進去就自己保重XD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8:15:00
那為何有人明明沒做那件事,被人說有做,告人卻敗訴?這樣問會不會太深奧?我可以再粗淺一點講。吳秉叡完全沒說過「不爽不要投」5個字,可以告翻網友對吧?我來提問來討論,好吧你要當求助也行,那姿態是要放多低?就不能不卑不亢?這裡有誰比誰高誰大的規矩或倫理嗎?補寫了巧芯所回應「對方跟讀者所認知字眼」,這樣要進監牢?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8:47:00
我只能建議你 專注在官司的攻防上 不要用發散、扯太遠方式在看待跟處理這件事就單純一個外人看你的文章 一大串的內容你沒有想過怎麼證明你自己做這件事沒有損害到他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8:49:00
目前為止就我在集中焦點扯近爭點的不離題方式在做法學辯證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8:49:00
而多半都無關緊要宣洩情緒用詞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8:50:00
奇怪怎不是檢察官證明小網友何德何能損害到有權有勢大政客你好像跟其他人一樣又在做你講的事了妨害名譽罪章,請問舉證責任在何方?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8:52:00
你卡的是刑事案件好嗎==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8:53:00
檢方說沒善意,但毫無證明"真實惡意"啊,我就無聊無意不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8:53:00
你要回擊麻煩多花一點時間在你當初講對方這件事情本身上剩下到時候由法官定奪事情你做的 想辦法解決比起你跟網友爭老半天還好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8:59:00
話題是巧芯回應的,我不能把話題加進去當文章主題標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9:01:00
https://i.imgur.com/4mlEYhZ.jpg你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就好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9:02:00
這樣構成加重誹謗罪刑要件?各位覺得當初讓該名實習司法官通過司法特考的面試官,聽得下去嗎?還會讓他進入司法界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9:05:00
我的看法是 你不要管他哪裡來 你現在是被人家告 專心解決問題的來源就好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9:05:00
看來你收入比巧芯還高,才不覺得那叫高端收入暴利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9:06:00
我的確有時候可以爽賺啊 不過你還是要針對內容去做攻防 到時候是你上法院 不是網友
作者: hidog (.....)   2019-01-09 19:06:00
繼續辯 我們等著看判決書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9 19:07:00
麻煩冷靜針對問題去做處理 其他的延伸事情不用多表達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19:09:00
這裡是法律專板 相信有相同困擾弱勢板友等著看是專業意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9:09:00
板上的人不是你的對造,你的對手是檢察官,好好想想怎麼說服法官比較重要。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09 19:12:00
許宗力大法官在台大開放式課程,有《大法官釋憲與人權保障》課程,你可以去聽聽前面言論自由部分。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1-09 19:35:00
看你明明很強勢然後滿滿八卦酸民那種看不起文組的口氣啊...來這邊只是要再靠盃法律人一次吧?在PTT這麼會嘴相信奶嘴法官檢察官一定被你電爆的啦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20:38:00
哪有靠盃法律人?上面沒看到有啊!大家不就都一般鄉民。許宗力承審本案有可能判有罪嗎?機率我看比巧芯選總統還低上面都回完了,愈回愈覺得心驚,更多覺得是心寒…什麼時代了,還是那套民不與官鬥的威權宰制思想,趕緊和解道歉懺悔要緊,只差沒叫我下跪磕頭了!擁有無上權勢資源政界寶貝媒體寵兒徐巧芯變楚楚可憐受害者可她當初訕笑譏笑燦笑的時候有考慮過葉菊蘭鄭竹梅的感受嗎最奇怪的邏輯是 馬英九不管洩密案、公款特別費貪污案、三中圖利自己人口袋案,均罪證確鑿遭起訴時,罵檢察官比我只是評論罵得還凶還狠,甚至政治力追殺侯寬仁,巧芯也在政論節目忠心護貪主跟著一起罵,他們行,我就不行?而且罵到現在還是脫罪一身輕,不就給我最好的示範典範嗎?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9-01-09 21:06:00
都你在講 要專業意見是吧 起訴書雙掛號收到沒 po上來看看啊 真的是弱勢也可以去找法扶啊 律師當面給你見解啦 還浪費時間跟鄉民嘴砲 莫名其妙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9-01-09 21:23:00
回完文覺得好沒意思,建議您去請教義務律師好了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1-09 21:24:00
人家就事論事還要被你嘴什麼站在權勢者角度..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9-01-09 21:25:00
文章刪了,還有我是說員警沒有拘捕事由不會去找您,請不要斷章取義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1-09 21:25:00
要討拍要大家講你好棒棒不用來這邊吧回你的鐵綠吸獨同溫層取暖不是更好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9-01-09 21:27:00
奉勸不用再回了 站務那邊有人已檢舉此帳號可能是某江姓訟棍 小心失言被告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09 22:15:00
t1329kimo也學巧芯才真正斷章取義緊咬她沒1字1音講那些話檢舉我的人是有名的政黑詐彈客地獄山貓 當初是他先罵江某「畜牲」才被告 居然惡人告狀反控被害人是訟棍 有這道理嗎這段鐵一般史實你就省略不講 只斷章取義加害人狡辯辭然後他懷恨在心到現在 見到黑影就開槍 看到姓江就先抹再說#1SDBypWe(HatePolitics) 最扯的是 當初他恐嚇拿鐵釘式慘絕人道恐怖炸彈恐攻太陽花學生們 竟遭士林地檢署不起訴!看在我只因巧芯政論言論就起訴的人眼裡,做何感想?雖然後來上級也覺得太扯發回 仍以緩起訴最輕一年偵結…然後你要跟我說檢察官都是公正神、批不得,我吞得下去?更正 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再後來他還因為這事件因禍得福倒賺9萬5千元!因為有3位板友在蔡總統就職典禮酸他嘲諷他會去放炸彈 被他告誹謗進而賺取和解金 這樣他也算訟棍嗎?有公平嗎 一個罪犯不用受到任何實質制裁 反而還有額外報酬說不定當初那3位板友想來求助 見到法律板一面倒幫原告說話嚇到直接和解賠錢了事 正義嗎?當初恐嚇犯都能拗到不起訴緩起訴 他們也非無中生有惡意誹謗更有機會不起訴 卻放棄了然後這位從未得到苦果教訓反而嘗到甜頭現金的詐彈客 日前又再度拿刀作勢砍殺幫太陽花學生說話的台大教授和恐嚇監察委員陳師孟路上小心不要遇到拿刀的他 送醫而已又沒事XD orz
作者: hidog (.....)   2019-01-09 22:59:00
推文的自己小心 避免被提告...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23:00
我像是會隨便告人的人嗎?我自己就身受其害了。其實我比較想聽聽taoist9999以"法官+旁觀者"的雙重身分 何以認知我的標題跟巧芯闡述的內涵會不相同 我還真看不出@@a我自認我所自認的亞斯伯格症比柯文哲所自認的亞斯伯格症還要嚴重,是否因此我的視角感觀跟一般人並不一樣?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31:00
https://i.imgur.com/p7UaqKk.jpg遇到這種 專心的去打臉檢察官就好 反正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是一天到晚嘴砲別人 真的賠錢下來的有機位幾位* 除非你像上述江男一樣講出去的東西在攻防上完全無法回擊這個社會本身就不公平 麻煩請認清 因為我也是看的很開但你若有官司 請針對問題去處理 拿BCD人還是其他事情再延伸討論無助於你的問題如果以江男的狀況為例 當初如果他拿的出來 檢察官事後一定會被打臉而且踵踵的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36:00
為何完全無法回擊?君不見馬英九三中案一槍斃命錄音檔都出來了,還是能死撐活拖的,世事哪有絕對?可是釋字509號不是這樣講的啊!檢察官是上哪家國考補習班?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41:00
你覺得言論自由有保護非事實的評論嗎 不要管別人了 就你這個case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43:00
亞斯伯格通常是直覺直觀的 加法減法的 缺乏同情同理心的較難理解跳躍式的乘法邏輯或隱喻式的除法邏輯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44:00
你覺得問題在哪裡 因為我不知道你到底寫了什麼東西出去講人家 這不是特質就能能亂講話吧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45:00
在我看來 巧芯說了B話以回應A事=巧芯表意了A+B這語意語境言論自由包含表意自由 不是單純一聲一韻一字一句這麼狹隘所以正常人到底看了聽了她什麼弘外之音的高深內涵?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48:00
單純問一句話 你講她的地方 你是憑空捏出來的 還是有證據可以證明就是事實 ? 或是你有證明能證明根本沒有貶損到她?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50:00
我都附上逐字稿了,哪裡憑空?我若真有誹謗的惡意犯意,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50:00
你可以想一套方式去打臉檢察官 可是我外人看下來你都在講從這件事延伸出去的事 那有人真的會幫到你嗎?我看不到重點啊...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51:00
我幹嘛附上影音來源來證明自己無中生有亂假話?何邏輯?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52:00
https://i.imgur.com/JOkPeHL.jpghttps://i.imgur.com/DAKLNaf.jpg你這樣真的有算把資料整理好嗎?...==我有說你捏造嗎 你沒有就沒事啊 你幹嘛擔心檢察官跟徐巧芯怎樣 被打臉的政治人物也不是很多欸 快三點了 明天還要上班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2:55:00
所以就沒有延伸啊?延伸了什麼?不然巧芯表達了什麼內涵?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10 02:55:00
我是希望你想想看啦 .. 搞不好要打臉很簡單 但是你有你固執或是堅持點光看你描述徐巧芯怎樣跟檢察官多菜然後又拿別人的事情混在你的事情裡面不就延伸有的沒的?總之我是希望你沒事啦 反正動不動告人多打臉一下也是好 只是你真的要站的住腳才有辦法跟人家辯下去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0 03:02:00
先不管巧芯,你聽過民主真諦嗎?好吧,也是她說的。人名遮掉,今天任何一個人說了標題那句話,符不符合巧芯所定義的民主真諦原則?如果符合的話,為何換作巧芯自己說出來,反而會毀損她的名譽權?例如,支持韓國瑜痛毆海扁陳水扁的選民就把票投他!這句話符不符合民主原則?顯然民主台灣證明了台灣人非常有民主素養!就像那位國民黨中央委員陳麗旭:韓國瑜殺人放火搶劫都挺到底!甚至巧芯從頭到尾在政論節目都支持侯友宜韓國瑜無怨尤啊!幫他們辯論護航不遺餘力,功在黨國女戰神呢!言論自由不保障絕對非事實,但我是把兩件正相關事實加起來合成一個相對真事實,難不成會突變成絕對非事實?
作者: hidog (.....)   2019-01-10 09:04:00
我還是那句話 照你目前的方式去辯論 有罪機率非常高信不信隨你 我等著看判決書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10 10:09:00
刑法第309條主要涉及意見的表達,而刑法第310條主要涉及事實的陳述。法官在判決時要考量被害人的名譽權與行為人的言論自由的衡平性。美國強調言論自由,所以是沒有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的,只有民事上請求權。但歐陸法系強調名譽權,而在這部分我國是直接或間接繼受歐陸法系,所以這類行為是有刑事及民事的責任。就我的看法:本件爭點在於對事實的陳述是否有真實性的問題?還有是否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譽權?以你提供的資料,我認為你下的標題是曲解了徐巧芯在電視上的談話內容,也侵害了她的名譽權。你可以試著就這兩方面去反駁檢方的看法,當然攻防重點還是要看起訴書內容怎麼寫。不想認罪也不想和解的話,建議找律師替你辯護。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10 11:22:00
坐等看此判決是否能創妨礙名譽最重判決紀錄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9-01-10 14:02:00
名人VS普通人判決不會太高 名人VS名人也沒多高60-50天吧主要是民事會求償多少才是好玩的點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9-01-11 20:36:00
算了,原來不只八卦板和政黑板有明顯的政黨傾向,原來連號稱專業取向的法律板也是有啊XD 看回文就知一面倒向某政黨我就舉了例,吳秉叡從沒說過「不爽不要投」此一鋼鐵事實,請問他告網友不會被譙翻嗎?有可能勝訴嗎?有人敢回嗎?我還是沒看到有人講得出巧芯表意出什麼樣與眾不同的內涵巧芯支持92共識一中各表,觀眾就不能對她就愛嘻笑一意各表?不合她大小姐的意、沒共她的識,就能告人?何況一個大政客?不就表明要製造寒蟬效應,讓大家以後不敢批評批判她?今天我如果下標「巧芯:支持吳秉叡說不爽不要投的就投他」巧芯是不是也能告我?做人不要兩套標準,尤其法律人,共勉之~我不懂巧芯要顧什麼形象?她就是專門幫侯友宜韓國瑜在電視節目護航的黨國女大將,完全支持並鼓吹選民把票投給他們啊當初怎麼幫大群館違法逃稅辯護?還會嗆綠營好啊你們再打這議題沒關係,越打民調越低!結果呢?事實證明大群館就是自始違法、事後偷偷補稅!當然事實證明侯友宜真的民調遙遙領先且當選,這些事實該覺得可歌可泣還是可笑可悲?事實是吧?形象是吧?跟她師父馬英九一樣名譽是第二生命是吧?
作者: yuki921 (我原來還留在原地)   2019-01-12 08:31:00
https://i.imgur.com/26nxNNS.jpg又來了~我究竟是把哪句馬英九的話奉若金句???只會給別人扣帽子這種言論真的好棒棒呢問不到想要的答案取暖,就說這板怎樣政治傾向wwwww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9-01-12 10:27:00
起訴你的是檢察官,不是實習司法官經驗法則係指吾人其於日常生活經驗所得之定則,並非個人主觀上的推測而言別忘了您答辯狀有提到「合理懷疑或推理」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1-12 13:25:00
呵呵。我被噓到x9那篇超經典的。你一定沒進去看共有幾個人噓就開始誇誇其談。難怪被起訴加重毀謗。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9-01-12 17:35:00
https://www.storm.mg/article/632268這事連最有資格嘴的葉菊蘭都不覺得是侯幹掉他先生了,還是莫非在你心目中葉也是黨國餘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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